中共湖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 颁布单位: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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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湖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湖委[2009]1号
(2009年2月10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走出了一条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探索并形成了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村经济日趋繁荣,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当前,我市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总战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为核心,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推进与浙江大学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壮大经济实力,繁荣农村文化,完善公共服务,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生态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目标任务。到2012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初步构建;农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成效显著;农村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经济实力更加壮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和医疗服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0元;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到2011年前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消费水平大幅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5000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新农村建设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
3、基本要求
——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把解放思想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事关“三农”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进行改革试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发展现代农业和“三农”发展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坚持把“三农”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位置,不断加大支持保护力度,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坚持统筹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和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2、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到2012年农地流转面积达到50%以上。鼓励专业大户、种养能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中心、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档案管理。落实好对不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畜禽饲养、设施农业、休闲农业等配套用地应视作农业用地的政策。
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加快森林、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鼓励农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对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构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和林地、林木流转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森林资源。
4、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与复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规范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做好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用益物权。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与复垦,提高补偿标准,对农村宅基地和村庄用地复垦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手段、多主体参与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与复垦,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鼓励在城镇有稳定就业且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在政府主导下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
5、规范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制度,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并建立严格的专项监督制度。
6、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主体多元、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和适度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拓宽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农村信贷,切实增加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全面推行联保贷款和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小额支农贷款卡、贷记卡业务。积极开展公共财政支持下的涉农信贷,通过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建立金融部门风险补偿制度等办法,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确权登记后的农民住房和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不断探索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
7、创新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创业就业服务平台。积极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拓展农民就业领域,鼓励农民“二次创业”、转移就业,着力形成全民创业和先创业带后创业格局。结合村庄整治,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能够满足农民创业需求的农民创业小区、标准厂房,大力发展现代家庭工业。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拓展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渠道。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和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育创业就业人才。实施农村成人“双证制”教育。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加强对转移就业、创业就业的服务。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等与同城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的覆盖面,实行农民工养老保险省内无障碍转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三、进一步推进发展方式创新,促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1、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与储备,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确保全市193万亩标准农田保有量和87万吨粮食生产能力。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培育一批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植保服务组织,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技术先进的粮食稳产高产示范区。逐年增加对农民的种粮补贴,并重点加大对种粮大户的补助力度。加强与粮食主产区产销合作,鼓励粮食企业走出去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培育大型粮食物流企业,支持多渠道多主体组织粮源。强化储备粮管理,建立覆盖城乡的粮食应急加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粮食供应安全。
2、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快农产品品种结构调整,促进源头农业、设施农业、品牌农业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实施“4231”产业培育计划,加快发展特种水产、蔬菜、茶叶、水果四大优势产业,稳定提升粮油、蚕桑两大传统产业,优化发展畜牧、笋竹、花卉三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打造长三角都市圈绿色农产品之都、休闲农业中心。加快104国道沿线农业生态带、南太湖现代农业示范带和百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着力建设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强镇(乡)、强村。积极推进农作制度创新,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推广农牧结合、农渔结合、粮经结合的立体种养和水旱轮作等农作方式,加大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等技术的集成创新和推广力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农户、农业经营组织、工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着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带动范围广、竞争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使之成为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快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和食品加工园区建设。继续落实本省籍学生免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电大、农广校等农业种养类专业的政策,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创业和经营人才。加大财政对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从土地流转、技能培训、良种推广、农机购置、配套设施、金融服务等各方面支持农户、大中专毕业生等从事现代农业创业。
4、提升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加快乡镇工业功能区建设,全面提升家庭工业发展水平,依托乡镇工业功能区、现代家庭工业孵化器等平台,引导乡镇工业、个体私营经济向集聚化方向发展。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大、集约化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并通过龙头企业这一突破口来延长产业链条,发展农村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生产服务业、商贸物流业、中介服务等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拓展延伸,培育一批有强大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物流基地,积极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态。加强农村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的配送、进超市力度,建立湖州名特优农产品销售中心。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资、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农村产业发展。
5、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农业自主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实现农业发展方式由投资拉动型向科技驱动型转变。深化市校合作,切实加强浙江大学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蚕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淡水鱼养殖科技服务平台、浙江大学(长兴)农业高科技园区等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人才支撑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柔性引才等工作。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建立由首席专家、农业高科技人才、农业科技推广带头人组成的农业科技创新团队,重点在生物技术、良种培育、高效栽培模式、节本降耗技术、生态养殖、清洁能源利用、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实现创新和突破。积极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项目,加快农业优新品种、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精深加工技术、多功能农业装备技术、高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大力发展种子种苗业、设施农业、生物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层次。
6、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力争在三年内落实好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和事务。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全面实行责任农技推广制度,以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载体,以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为骨干,通过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方式组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互利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系。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等提供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形式多样的生产经营性服务。完善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联合体建设,积极组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规范运作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7、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地力质量和资源环境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防灾、减灾能力。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山塘、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河道清淤工程,提高水利基础设施防洪抗灾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提高农业主导产业物质装备与应用水平。继续加大对老鱼塘、老桑园和老茶园改造的投入扶持力度。加强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确保长效运行。加强农村消防、森林消防、农业气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灾害处置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四、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1、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实施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战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在土地总体规划二轮修编中,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两规衔接”。深入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心镇、中心村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采取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保护文化村、改造城中村的办法,因地制宜地推进村庄建设。落实好规划保留村庄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规划撤并村的村庄建设。
2、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到2012年,建成200个以上农村新社区,建成一批和谐、协调的乡村景观带(区),全面完成高标准连片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城乡公交、电力、供水、邮政、信息、电信、广电等八大网络。完善村庄环境和基础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鼓励各类主体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参与建设。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力争到2012年乡镇、中心村普遍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加快建立融实用技术培训、生产生活资料采购、各类证照办理、法律就业咨询、农民创业服务、流动党员管理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基层群团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民间组织、驻村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等在社区管理服务中的作用。
3、全面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为载体,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扩面提升,完善农村垃圾“户收、村集、乡镇中转、县区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收集处理率,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和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产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大力开展村庄绿化建设。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生态建设的投入,建立完善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融资机制,建立农村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林地、水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切实加大农村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即征即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要高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覆盖面,逐步取消乡镇一级的保障资金配套。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增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筹资增长机制,稳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稳定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区、乡镇建立农村残疾人康复中心,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
5、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把农村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逐步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对低收入农户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财政对农村卫生投入的长效增长机制,加快县区、乡镇、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站的一体化管理。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和免费免疫范围,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待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视健康教育。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公共技术服务体系,推进优生优育。
6、全面提升农民素质。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升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育现代新型农民。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农村党员、教育农民群众;全面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动良好社会风尚与和谐邻里关系的形成;积极倡导文明乡风,以新风尚引导、培育新农民。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全面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十项工程,积极开展“种文化”活动,不断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强化公共文化供给,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建立经常性、开放式的培训机制,加强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探索网络远程培训等多样化培训方式,努力提升农民培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农民生产发展水平、实用技术应用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市场营销水平;大力开展送法律、送科普下乡活动,切实加强农村科普、法律教育,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移风易俗,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加强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创建体育强乡镇强村,广泛开展适合农民群众健身和娱乐需要、有利于农民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
7、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重点,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六大行动”,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区域联动的长效机制和以县区为责任主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帮扶、部门全面参与的“大扶贫”格局。继续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建立长效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机制。
五、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乡镇机构改革作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分类确定乡镇政府的职责定位,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县区与乡镇之间财权、事权、人权的划分,积极化解乡镇债务。继续推进中心镇扩权改革,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中心镇党委书记任职时间较长、特别优秀的可有重点地解决副县级待遇。积极推进人口规模小、财政收入少、发展空间有限的乡镇精简机构、压缩人员,并实行“乡财县(区)管”。
2、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不断深化创业创新“先锋工程”建设,选好配强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改进和完善乡镇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开展工作。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全面开展新一轮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深入推进“双带双创”活动,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创新创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查处违法乱纪案件。进一步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建立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
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村经济合作社以土地、资产、资金等参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兴办各种服务项目,并通过物业出租、委托经营、承包租赁、有偿服务等形式,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全面落实好村级集体建设留用地政策,规范留用地使用的管理,探索留用地跨区域使用的办法,鼓励利用留用地发展村集体物业经济。进一步优化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在规划、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切实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推行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关系,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积极化解村级债务。进一步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扶持力度。
4、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健全民主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发挥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四民主、三公开”。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民主法制村”创建,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基层“二所一庭”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社区矫正工作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强化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提高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扎实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健全群防群治网络,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加强农村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探索建立农村流动人口政府管理和农民工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六、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
1、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三农”工作长期不动摇,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农村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县区党委要切实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要有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全力以赴抓好农村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理顺关系、健全机构、强化职能、配强班子、充实力量、改善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参谋、工作统筹、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社会稳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把新农村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县区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明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着力破解农村改革发展中的各种难题。
2、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健全对“三农”投入的增长机制,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三农”的比例,大幅度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建立对“三农”投入的监督检查机制,并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拓宽农业投入渠道,积极争取省以上农林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加强投资项目、支农资金的整合,提高使用效益,完善资金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预防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3、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围绕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探索,尽快在土地使用、农村金融、社会保障、户籍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着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县区和乡镇的改革试验,切实加强对各地改革试验的指导服务,努力优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
4、广泛开展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以建设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为载体,不断强化市校合作。以“1381”行动计划为抓手,以科技、人才支撑为关键,以项目合作为纽带,充分借助浙大在科研、信息、人才等方面的诸多优势,使浙大的学科优势与湖州的产业特色相融合,人才资源与湖州的实际需求相衔接,理论研究与湖州的探索实践相促进,不断把市校合作引向深入。通过市校合作共建,进一步推动科技资源向农村集聚、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为农村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在农村转化,为农村全面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提供科技支撑与人才支持。继续扎实做好实验示范重点区域建设,全面完成“一县十个镇百个村”实验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并努力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继续深化军民共建、村企共建、省部联建,广泛动员驻湖部队、工商企业、科研院所、民间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5、营造农村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投身到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中来。市、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切实承担起与自身职能相适应的农村改革发展的职责,加快工作和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和拓展。加大新闻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宝贵经验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更大的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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