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 颁布单位:中共浙江省湖州市委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湖委发〔2011〕54号
(2011年11月10日中共湖州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定,2012年2月在湖州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湖州市出席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同时,组织开展党代表提案工作。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432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和市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及差额比例,分别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2%。
四、全会认为,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全力实施“增强‘三力’、奋力崛起”发展战略,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全力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先行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幸福民生和谐区,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