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云和县审计局记公务员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3-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云和县审计局记公务员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云和县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获得2013年度省审计厅优秀项目、国家审计署地方优秀审计项目奖,为维护云和县财经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鉴于云和县审计局突出的工作业绩,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云和县审计局记公务员集体二等功。

希望云和县审计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各地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作出更大的贡献。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政发〔2014〕0020号.ceb

http://www.lishui.gov.cn/zwgk/zwxxgk/szf/4/2/P020140404500026614943.ceb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