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5〕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1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隐患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各地、各相关部门推荐,市安委办审核,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余姚市人民政府等107个先进集体和赵丽玲等10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宁波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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