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波市GPA(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转发宁波市GPA(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加入GPA(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宁波市GPA谈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http://gtog.ningbo.gov.cn/art/2012/6/14/art_12963_2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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