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绍兴市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绍兴市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3〕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3年绍兴市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

2013年绍兴市电子政务和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体系,特制定本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二、考评内容

(一)电子政务统筹管理;

(二)电子政务应用推广;

(三)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保障工作;

(四)电子政务网络和其他基础设施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项考评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

(六)网上政务大厅工作(此项考评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

三、考核评比方法

各县(市、区)按照《2013年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评比细则》进行评比,市级部门按照《2013年市级部门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进行考核和评比。

考核采取日常监督、定期(一般每季度一次)和不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市电子政务中心根据考评内容进行监督评议。市级部门考核结果记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分。同时,以得分高低排序,评定县(市、区)、市级部门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考核结果在“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和绍兴市政务网上公布,获奖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表彰。

附件:1.2013年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评比细则

2.2013年市级部门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

3.“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动态信息发布部门分档名单

附件1

2013年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评比细则

项目

考核分

子项

考核指标及要求

考核分

电子政务统筹管理

15

规划指导

将电子政务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3

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本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评审和预算审核协调机制,明确相应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上报本地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情况

7

工作配合

配合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会议;加强沟通,及时完成上报材料等任务

5

电子政务应用推广

27

协同办公系统

推进本地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推广无纸化办公,配合做好全省电子公文交换中心的接入工作

9

政务通

推进政务通系统建设,加快推广和应用

6

网上审批

推进本地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和应用,扩大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推动跨部门并联审批和省、市、县联动审批

7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推进本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工作,人口、企业等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并发挥效应

5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保障工作

40

省、市政府门户

网站维护

完成省、市政府网站要求的各项任务,加强对“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落实本地区政府网站日志数据的开放

15

本地政府门户

网站建设

推进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加强对教育、社保、医疗、住房、交通、公共事业等民生领域的服务资源整合

25

电子政务网络和其他基础设施保障

18

网络运行维护

推进电子政务网络拓展延伸,合理规划、直接使用政务网IP地址

2

完善电子政务网络运维管理体系,完善网络故障申告和处理流程

2

集约化建设

推进统一机房、云计算平台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基本设施集约化建设

3

视频会议

做好省政府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加强管理维护队伍建设,明确系统维护人员,及时上报人员调整和系统运行异常情况

4

信息安全

完善互联网统一出口的安全系统建设及门户网站和网络的安全加固工作;定期做好电子网络安全检查,及时上报相关安全信息

4

依据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推进电子政务系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工作

3

附件2

2013年市级部门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细则

项目

考核分

子项

考核指标及要求

考核分

备注

电子政务统筹管理

10

组织建设

落实分管领导、信息及网络维护等人员并及时更新名单

2

项目管理

积极申报本部门电子政务项目预算预审,并配合做好电子政务项目立项及拨款前预审;积极配合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

4

工作配合

积极参加电子政务会议和培训,及时上报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4

电子政务应用推广

22

协同办公系统应用

推进无纸化办公,实现收发文网上办理;使用绍兴市协同办公系统,实现本部门办公自动化

8

政务通

配合做好“绍兴政务通”在本部门(单位)的推广和应用

4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配合做好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及时提供政务信息资源并确保其准确性

5

部门业务应用

积极推进本部门(单位)重要数据资源库建设和关键业务系统信息化

3

网上值班

积极利用政务通在门户网站上开展“网上值班”工作

2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保障工作

15

门户网站

加强“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等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一档部门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16条,二档部门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8条,三档部门每月发布信息不少于4条);及时处理、回复咨询投诉信件;部门网站新功能上线应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做好链接或整合;在门户网站积极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听证、网上调查活动

10

部门子网站建设和互动功能整合

新建或改版网站应使用“中国绍兴”门户网站子网站生成系统,网站日志须对门户网日志分析系统开放,积极将本部门(单位)的咨询投诉等互动应用整合至政府门户网站

5

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15

统一网络工作

使用政务网的互联网统一出口,如需自行新建互联网出口,需报市电子政国中心审批,并备案登记

3

接入终端应使用政务网分配地址,不另行新建政务网以外网络

4

网络信息安全

加强运维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单位政务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网络安全维护工作,管理人员调整需及时上报。完善网络故障申告和处理流程,及时处理网络异常情况并上报

3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政务网络内部不得接入无线路由器等相关设备,自建互联网出口的部门须部署上网行为审计、防火墙等安全设备,保证政务网络安全,提高网站安全防护能力

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0

部门文件主动公开

本部门签发的非涉密文件,应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发布

12

部门信息更新维护

本部门常规信息,如机构信息(包含领导成员、内设机构、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工作信息、民生事项、公共服务等信息,应及时更新维护;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

12

依申请公开

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6

网上政务大厅工作

8

网上审批

积极开展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和预审批;积极实现本部门在办事项内部审批流程的全部网上运行,并纳入网上政务大厅;已建网上审批系统的部门,要与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审批信息交换共享;尚未建设审批系统的部门,统一在网上政务大厅的审批业务平台开展网上审批

8

注:1.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金融机构和市属企业考核内容不包括备注栏中打“※”的内容,若部门没有审批事项或相关服务内容要求,则打“▲”的项目不作考核,考核评比时以其余总得分折合成100分计算。

2.市级部门发布在“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部门信息全年累计分别达到:一档部门300条、二档部门150条、三档部门75条,给予一次性1分奖励,且累计得分不超过该项考核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

3.市级部门对“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出改进意见、指出网站较大错误,经确认后每次给予0.5分奖励,加分记入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工作”栏中,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附件3

“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动态信息发布部门分档名单

一档部门: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旅委、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工商局、绍兴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

二档部门:

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管局、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市国税局、绍兴海关、市招商局、绍兴电力局、市水务集团

三档部门:

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人防办、市机关事务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长电话受理中心、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市气象局、市烟草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曹娥江大闸管理局、嘉绍大桥指挥部、援疆指挥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市供销总社、市文物局、市旅游集团、市燃气集团、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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