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转区科学技术局等单位《拱墅区第十八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发[2004]36号
颁布日期:2004-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发[2004]36号

批转区科学技术局等单位《拱墅区第十八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区科学技术局等单位的《拱墅区第十八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批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

拱墅区第十八届科普宣传周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2004年科技活动周、第十八届科普宣传周定于2004年5月15日至21日举行。

一、宣传主题

科技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五个统筹”,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科技和科普工作指明了方向。

科技以人为本,必须牢固树立科技为民的观念,使科学技术成为满足人们要求,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科普工作提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高度审视,切实履行《科普法》赋予的职责,通过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崇高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宣传内容和重点

突出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思路,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具体体现。围绕“科技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主题,以科技(科普)周活动为载体,学习和宣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为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围绕着本届科普宣传周活动主题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11个重点活动项目。

1、区委、区政府聘请24位高级科技顾问;

2、举办以“科技以人为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科普活动;

3、开展创建科普文明街道、科普文明社区活动;

4、举办专利知识培训班;

5、举办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科普讲座;

6、开展科普作品,科普论文的征集和评奖活动;

7、举办创建自主知识产权特色培训班;

8、开展以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为目的,创建省级重点孵化器一个;

9、抓好农业深加工龙头企业一家;

10、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和科普网页设计活动。

11、开展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基金项目的申报活动。

四、组织领导

本届科技(科普)活动周采取省、市、区联动方式,由区科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委副书记罗光学同志担任总指挥、区政府副区长倪一冰同志任副总指挥,全面领导、部署活动周各项工作。按照“精心组织、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都要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为开展好本届科技(科普)周活动,各镇、街道科协、各学(协)会尽早开展各项筹备工作。

1、充分发动,积极参与。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科普宣传周活动,广泛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和公众共同参与和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在项目内容安排上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差异,采用群众语言,采用事实说话,采用喜闻乐见方式,采用社会认同的成果,使各种活动互相结合,互为补充,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3、认真总结,表彰先进。科技(科普)周结束后,各镇、街道、各学(协)会要认真总结,做好优秀组织奖、优秀科普活动项目等申报、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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