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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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4-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七台河市推行公用事业单位
办事公开制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全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全面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力的实现;突出重点原则,对上学、就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要坚决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1、公开的范围
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公用事业单位、中省直企业所属的公用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物业、供水、供电、供暖、燃气、公交等行业中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
2、公开的内容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主要内容是指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最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
具体公开事项主要包括:公用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投诉监督办法及处理结果;收费的依据、项目、标准及缴费办法;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规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新的政策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对内公开的内容要与厂务、院务、校务公开相结合,包括公用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人事任免、奖惩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各单位对公开的事项,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动态内容要及时更新。已经公开的内容要进行梳理,做到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及商业机密的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的平台,创新公开的形式,做到简便易行,务求实效。
1、设立固定办事公开栏或电子屏,定期或随时公开;
2、设立信息公开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台和监督台,提供咨询服务;
3、印发文件、资料,制作《办事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等,以方便查询;
4、通过办事公开信息发布会、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等形式予以公开;
5、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实现公开单位与办事群众网上沟通;
6、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办事窗口,方便群众查阅;
7、采用适合行业特点方便群众的其他方式。
公布信息时间要与公布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分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四、推进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06年4月中旬至2006年5月31日)
1、会议动员。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2、调查摸底。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已经推行办事公开制和服务承诺制的行业单位,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办事公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认真查摆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能够公开而尚未公开的内容要列入公开项目明细,制定公开的程序和办法。
3、制定方案。按照市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公用事业单位都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办事公开的具体方案和行业服务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二)组织推进阶段(2006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1、召开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会议。
2、各公用事业单位成立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载体,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目录,公布办事公开的各项内容。同时,要定期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对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工作,推进办事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开展“阳光服务”主题活动为载体,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把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作为加强行业和部门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对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及时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培树宣传示范单位和典型个人,对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为办事公开工作创造人人都关心、人人都参与的社会环境。
2、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建立政府主抓、部门组织协调、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公用事业单位具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办事公开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确定专人具体抓,工作目标要分解到人,把各项任务落实落靠。
3、健全制度,规范运行。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报备制度,不断增加公开的内容;推行信息发布会制度,创新公开的形式;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反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服务质量。
4、强化监督,严格检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和通报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对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问题予以监督问责;畅通公众信息反馈渠道和公众投诉、咨询渠道,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开形式、载体建设以及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严密、行为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各单位提高服务水平。
5、抓好结合,增强效果。办事公开工作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与其他工作统筹安排。要与扩大基层民主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与反腐倡廉相结合,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与行风评议相结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与推行电子政务、创新管理方式相结合,积极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推进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陈亚平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孙玉国,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崔玉平担任,成员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济委员会、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局及中省直主管公用事业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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