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省政府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1-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苏政发〔2004〕1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执政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开拓创新,勤政廉政,扎实工作,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公务员和团结一心、开拓进取的公务员集体。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广大公务员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新时期国家行政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省政府决定,授予王家福等19名同志“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锁金村办事处等15个单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勤奋工作,再创佳绩。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执政为民,勤奋工作,为推进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名单
2.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
二○○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1:
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名单
王家福南京市溧水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
王平吴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周伟忠太仓市水利局局长
许淦生江阴市交通局局长
金新华宜兴市建设局局长
李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青龙派出所副所长
蒋元海扬中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中队长
陈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祝林涟水县编委办主任
李健平扬州市邗江地方税务局局长
胡文侠(女)沛县人事局副局长
刘丽涛(女)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冯正龙建湖县审计局局长
胡传宏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镇镇长
褚文早泰州市高港区建筑业管理局局长
周林泗阳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谈嘉山扬州市高邮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孙传绪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局长
陆元刚省经济协作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名单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锁金村办事处
南京市秦淮区人事局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政府吴门桥街道办事处
无锡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丹阳市地方税务局
如皋市柴湾镇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室
东台市国土资源局
扬州市公安局文汇派出所
徐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
姜堰市人事局
宿迁市水务局
省水利厅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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