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2-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长府办发〔2002〕4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3年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

二、对列入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的所有项目,采购人均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

三、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由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采购目录之外的项目以及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四、应实行集中采购或进行委托采购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采购或委托采购的,必须报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采购。

五、实行市、县(区)联合采购的项目,县、区与市执行统一限额标准,各县(区)应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切实落实好项目资金,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足额、及时拨付。

六、各主管部门要尽快向基层单位宣传本《目录》,做好上下级单位之间相关工作的衔接。

七、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将作为财政监督、审计检查和行政监察的重要内容。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八、本《目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九、本《目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3年长春市市级政府采购目录

A:货物类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

备注

A03一般设备

A0301电器设备

A030101电视机

批量2万元以上

A030102电冰箱

批量2万元以上

A030103摄影、摄像器材

单价5000元以上

A030104空调

A030199其它电器设备

单价l万元以上

A0302办公自动化设备

A030201计算机

A030202打印机

单价2000:~以上

A030203传真机

单价2000元以上

A030204复印机

A030205速印机

A030206碎纸机

单价2000元以上

A030207投影机

A030208扫描仪

单价2000元以上

A030299其它办公自动化设备

单价3000元以上

A0303家具

批量2万元以上

A06物资

A0601救灾物资

批量10万元以上

A0602防汛物资

批量10万元以上

A0603抗旱物资

批量10万元以上

A0604农用物资

批量10万元以上

A0605储备物资

批量10万元以上

A0606燃料(煤)

*市、县(区)联合采购

A07制装

批量5万元以上

A08药品

批量20万元以上

A09图书资料

批量10万元以上

A10专用设备

A1001通信设备

A100101移动通信设备

单价1万元以上

A100102电话通信设备

单价1万元以上

A100199其它通信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02印刷设备

单价1万元以上

A1003照排设备

单价1万元以上

A1004网络设备

单价1000元以上

A1005发电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06医疗设备、器械

单价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07计划生育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08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10农用机械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1lI程机械

单价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12园艺机械

单价5万元以上

A1013消防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14道路清扫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15警用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16保安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19教学设备

批量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20实验室设备

批量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21广播电视、摄像设备

单价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22灯光、音响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23文艺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24体育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25地震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26殡仪火化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027电梯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28炊事设备

批量5万元以上

A1029锅炉

单价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03科研仪器及设备

批量5万元以上

A1099其它专用设备

单价5万元以上

A11交通工具

A1101各种机动车辆

*市、县(区)联合采购

A1102船只

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工程类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

备注

B01建筑

B0101公用房建设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102住房建设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104文教、卫生、体育等设施建设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105纪念性建筑设施建设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2市政建设工程

B0201市政道路建设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202市政共用设施建设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3环保绿化工程

lO万元以上

B0301污水处理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302市政垃圾处理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303园林绿化工程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4水利、防洪工程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5交通运输工程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09修缮、装饰工程

5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10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ll消防工程

lO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B99其它各类工程

10万元以上

#市、县(区)联合采购

c:服务类

项目名称

限额标准

备注

C01印刷、出版

定点采购

C02工程监理

#市、县(区)联合采购

C03信息技术、软件开发设计

10万元以上

C07交通工具的维护保障

C0701车辆保险

定点采购

C0702车辆维修

定点采购

C08会议

5万元以上

C09公务出国国际机

定点采购

C99其它服务

5万元以上

①限额标准是指某类商品单项或批量(批量指同一商品在一个季度内的采购星)是否达到政府采购的金额界限。

②备注中“*“对应的项目为集中采购目录;定点采购项目,按市财政局有关文件执行;备注栏为“#”的项目由具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③没有限额标准的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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