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镇政办发〔2008〕193号
颁布日期:2008-1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镇政办发〔2008〕193号

各处(室)、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办的实际,现就办公室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规范公务员轮岗工作,强化公务员多岗位锻炼成才,促进机关公务员勤政廉政,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对象、条件和形式

这次公务员跨部门交流的对象为,在本办担任正科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跨部门交流的基本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且在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符合职位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50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对象是:一是列入县处级后备干部的;二是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办公室、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担任正科职满5年的;三是在我办担任正科职满8年的;四是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正科职公务员。跨部门交流的具体形式是:与本办以外的市政府行政机构及其参照管理的单位进行交流。

这次公务员内部轮岗的重点对象是:一是任现职满5年的;二是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三是在跨部门交流中未能匹配的。内部轮岗的具体形式是:本办公务员在不同处室之间进行岗位轮换。

三、公务员交流轮岗的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我办需跨部门交流3名正科职公务员,内部需轮岗2名公务员。

四、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步骤

1.明确分工。成立办公室交流轮岗工作班子,确定由办公室党组书记总负责、办公室主任和纪检组长具体落实,秘书三处负责交流轮岗具体业务工作。

2.宣传发动。11月5日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公务员交流轮岗的主要精神,使全体机关干部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为顺利推进本办的轮岗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11月9日至11月10日,对本办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进一步做好思想摸底和政策解答工作,使可能交流轮岗的同志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3.具体落实。这次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跨部门交流(2008年12月底前完成):11月11日—14日,凡符合交流条件的公务员主动自荐,属于交流重点对象的必须报名;召开办公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确定正式推荐的预备交流人选和职位。人选确定后,由办公室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对预备交流人选进行集体谈话;上报《预备交流人选报名登记表》、预备交流职位说明书、办公室党组推荐报告和预备交流人选现实表现等材料。11月23日—28日,预备交流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在已公布的预备交流职位中选择1—3个,填写《预备交流人选志愿表》;办公室党组根据职位需求,经集体研究,在已公布的预备交流人选中选择,填写《预备交流职位人选需求意向表》。12月8日前,在市交流轮岗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并上报考察结果,提出人选意向。12月19日前,将任免文件及行政关系报市交流轮岗工作办公室。12月26日前,集中送交流人员到新的部门报到并组织培训。

第二阶段开展部门内部轮岗(2009年1月底前完成):上报内部轮岗实施方案;待市交流轮岗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