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拱墅区五乱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拱墅区五乱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拱政办发〔2007〕89号 |
|---|---|
| 颁布日期:2007-08-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文件
拱政办发〔2007〕89号
关于印发拱墅区五乱专项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拱墅区“五乱”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拱墅区“五乱”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决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最清洁城区”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工作,特制定我区“五乱”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杭州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决定》和拱墅区《关于打造“最清洁城区”实施意见》精神,大力整治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固疾,通过严管重罚和堵疏结合,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顽症,尤其是街巷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街巷环境品位,着力打造“最清洁街巷”,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二、工作目标
(一)治理“垃圾乱扔”:重点治理乱扔乱倒垃圾、乱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通过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对实施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管重罚,教育广大市民、游客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环境水平。
(二)治理“摊点乱摆”:城区主要道路、窗口地区、风景区以及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周边等重点地段,基本达到消除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基本取缔各类流动设摊、大排档、非法马路市场;早点摊、夜市、社区便民服务点基本有序规范。
(三)治理“车辆乱停”:在城区道路增设停车泊位,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开辟分时段停车点,缓解住宅小区夜间“停车难”问题;基本消除机动车在城区主次干道禁停道路、禁停区域违法停车,超范围、超时间、不在指定划线范围内停放以及非机动车违规停放等现象。
(四)治理“广告乱贴”:按照“清理存量,严控增量,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原则,对城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期设置、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含户外招牌广告)以及非法招贴广告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解决户外广告“脏、乱、差、险”现象,通过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基本实现沿街店面整洁靓丽、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外表美观目标。
(五)治理“工地乱象”:以打造清洁工地,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强对市政工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储备地块等环境整治,保质保量推进河道整治,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五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楼杏元任组长,区府办、区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卫生局、工商拱墅分局、交警拱墅大队和各镇、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五乱”专项整治进度的汇总通报,由詹建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由区打造“最清洁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最清办”)牵头将整治结果与打造“最清洁城区”综合考评办法挂钩落实考核。
四、工作职责
1、区最清办:负责“五乱”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负责定期召开“五乱”专项整治进度通报会;负责对“五乱”整治活动的考核。
2、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存在“五乱”问题街巷的排查,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负责牵头开展“五乱”专项整治及区域内其它涉及“五乱”现象的整治;负责区域内涉及“五乱”整治对象中弱势群体的疏导;通过街长联勤制和街巷分类保洁,落实整治后长效管理。
3、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开展“五乱”专项整治活动进度情况的汇总;负责专项整治中执法力量的组织落实;负责整治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严管重罚(职责查处范围内);负责各镇、街道“五乱”整治中与各属地中队任务的落实和指派;深化街长联勤制,落实整治后长效管理。
4、区城管办:负责“五乱”专项整治活动中集中代整治的协调和落实;负责专项整治中街巷广告、招牌的标准、规格统一;负责整治中街巷硬件(如道路硬化、城市家具的设置等)的规范;负责督促数字城管各成员单位涉及“五乱”问题的整改落实,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实施数字城管问题代整治,加大对街巷分类保洁考核力度。
5、区卫生局:负责“五乱”专项整治中及整治后涉及食品卫生资质及经营人员的查处和规范。
6、工商拱墅分局:负责“五乱”专项整治中及整治后涉及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店家的查处和规范。
7、交警拱墅大队:负责制定并牵头开展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除人行道及公共场地)违章行为的整治方案,对外地进杭贩卖车辆涉及违章走禁行线和占道停车行为进行查处。对主次干道沿线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和疏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停车方案,对背街小巷和社区周边道路进行指导。
8、区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区域内建设工地环境卫生、规范文明施工的监管;负责工地围墙的标化、美化。
9、区公安分局:负责在专项整治期间的执法保障,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底前)
各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成立工作班子,拟定工作方案,落实岗位责任,并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镇、街道要牵头对属地存在“五乱”现象进行排查,确定一条相对问题集中的街巷,作为开展第一轮“五乱”专项整治的重点街巷。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集中整治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底前),根据各镇、街道排查出的第一轮整治重点,在全区整治行动统一部署下,以属地为单位制定各条街巷的具体整治方案,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使“五乱”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的市容环境、秩序面貌有明显改观。
第二阶段(11月底前),在解决重点街巷“五乱”现象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区范围逐步铺开,进行全方位的“五乱”整治,完成杭州市2007年“五乱”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三)落实长效(12月)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区最清办结合打造“最清洁城区”综合考评办法进行考核。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分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通过堵疏结合,引导规范街巷沿线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实行街巷网格式徒步巡查,保持严查重处态势,通过深化“门前三包”IC卡管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和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五乱”对城市景观和市民生活品质的严重影响。各镇、街道和其他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管领导,成立相应整治队伍,落实人员和资金保障,高标准抓好“五乱”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抓紧部署,明确责任,制订周密的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城管、执法、工商、交警等部门要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形成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讲究方法,力求实效。在整治“五乱”中既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据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又要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及时收集掌握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有序进行疏导,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四)宣传造势,营造氛围。要重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开展“五乱”专项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问题集中的路段、区域,积极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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