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强等同志“人民满意公务员”、如皋市柴湾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3〕10号
颁布日期:2003-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通市政府关于授予陈强等同志“人民满意公务员”、如皋市柴湾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通政发〔200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自1999年我市首次评选表彰“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来,全市广大公务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在各自的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为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公务员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在基层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重大项目研究室主任陈强等12名同志“人民满意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如皋市柴湾镇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和单位珍惜荣誉,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不骄不躁的作风,勇于拼搏,争创一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望,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为南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再立新功。

全市广大公务员要向“人民满意公务员”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跨越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习,与时俱进,艰苦创业,勤政为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国家公务员的高尚品德和时代风貌,塑造新时期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把“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作为公务员人生和事业的永恒追求,为南通经济的跨越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向“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学习,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按照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要求,努力提高组织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我市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南通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名单

2.南通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名单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南通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名单

陈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重大项目研究室主任

丁宁海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万圣如皋市审计局局长

郭小虎如东县水务局局长

张友奎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助理

赵志金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施忠元启东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凌曙华崇川区民政局副局长

栾学林港闸区建设局、环保局局长

王明珠南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行业管理一处处长

朱有明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徐亮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处长

附件2:

南通市“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名单

如皋市柴湾镇人民政府

海安县发展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

通州市科学技术局

海门市审计局

启东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南通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南通市建设局城市建设处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江海派出所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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