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09-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政办发〔2005〕34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执法单位: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中关于梳理执法依据和开展案卷评查的工作要求,为在我市尽快部署开展这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纲要》,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和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依法梳理、科学分类”和“认真评查、规范执法”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力求做到评查工作科学规范、收到实效,梳理结果全面准确、合法有效。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案卷评查范围和主要内容。参加单位以纳入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范围的单位为准。以2004年7月1日以后做出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为主。具体抽查比例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对每个下级单位抽查数量一般不少于10件(总数不足10件的,按总数评查)。评查的内容主要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适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装订是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重点为: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处罚内容是否适当,是否告知权利、交待的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等方面;行政许可案卷(应含部分不予许可的案卷)的评查重点为:许可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格,许可依据是否合法充分,许可条件是否完全具备,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告知权利是否充分准确,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是否到位等方面。市政府法制办将分别制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细则,供各部门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二)执法依据梳理范围和内容。全市中省市直各部门中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包括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均应参加本项活动。参加单位对其所执行的执法依据,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层次予以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政府发布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决议、决定、命令等文件也在梳理范围之内。梳理执法依据,要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衔接,要注意与上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依据相衔接,要注意与执法依据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相衔接,力求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三、方法和步骤
(一)案卷评查。案卷评查工作从2005年9月初开始,至2005年10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制定本部门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组成案卷评查工作小组,确定各类案卷的评查标准。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于建松,联系电话:8100522)。
2、评查阶段。按方案要求和评查标准对所抽各类案卷进行评查,记录存在问题,并逐卷做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评价,对内设机构及县(市)、区部门的案卷测算合格率、优秀率,评定名次。
3、表彰整改阶段。各部门对优秀案卷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予以表彰,并可以组织展览、观摩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形成总结材料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随时进行抽查,年终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内容一并考核验收。
(二)执法依据梳理。梳理工作由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部门自行梳理阶段(9月1日—1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接到本通知开始,要对现行有效并由本部门组织实施和参与实施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并认真填写《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列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到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刘纪伟,联系电话:8100522)。同时附报电子版,提供文件出处和有效依据。
2、法制部门审核认定阶段(9月10日—30日)。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有关规定,对各部门上报的梳理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在进一步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对外公布的梳理结果。
3、汇编公布阶段(10月8日—20日)。经过梳理,对各部门现行有效的执法依据目录由市政府法制办汇编成册,印发执行,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未予公告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使用。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和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纲要》和国办发〔2005〕37号文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规范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实际步骤,对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执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已将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两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
(二)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办发〔2005〕37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法函〔2005〕86号)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案卷评查的内容和标准、执法依据梳理的范围和分类方法,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避免评查工作走过场,防止梳理工作有遗漏。
(三)加强监督,跟踪问效。政府法制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监督、协调的作用,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搞好服务、提供便利的同时,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二OO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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