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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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4〕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牡丹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无障碍设施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标〔2003〕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快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提供方便,进一步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
二、任务要求
(一)制定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以下简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牡丹江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二)改造和完善无障碍设施。利用5年时间,对市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商业区、宾馆、车站、航空港及重点公共建筑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使其达到《设计规范》的标准,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发挥。党政机关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航空港、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广场、公园等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争取达到80%;城市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各种路口坡道改造率达30%以上,争取达到50%;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宾馆、饭店、邮政营业厅、电信营业厅、银行营业厅、室外公共厕所等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30%以上,争取达到50%;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馆、高等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30%以上,争取达到50%;已建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30%。
(三)规划和设计部门要认真执行《设计规范》,凡新建(2004年5月1日起,下同)的城市道路、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福利院(所)、室外公厕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
(四)市区新建和扩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过街坡道要建成全宽式单面坡道,过马路坡道要与人行横道衔接。
(五)城市改建和扩建道路的人行道及商业街应设置盲道,并保持盲道连续贯通,不得引向障碍物或陷阱。如占用盲道的工程尚未完工,应设置护栏等警示标志。
(六)各类无障碍设施都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符合国标的无障碍标志牌,城市道路上的无障碍标志牌由市政管理部门设置,各类建筑的无障碍标志由建筑物所有人或使用人设置。
三、保障措施
(一)出台《牡丹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全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二)规划和设计部门要严格执行《设计规范》,严把规划、设计和项目审批关,凡新建、改建、翻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规范》标准建设无障碍设施。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任务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以“责任书”的形式,向各建设改造单位下达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通过登报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纳入预算各类建筑物建设人、所有人或使用人要落实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资金,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改造任务。
(五)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汇总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反映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建设改造单位完成任务。
(六)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建设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认识。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不重视、不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单位给予曝光。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关部门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工作,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使无障碍设施保持良好状态和发挥正常功能。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审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决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下达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责任书。
组长:姚寿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黎景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由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经营中心、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贸易公司、牡丹江报业集团、牡丹江铁路分局、牡丹江民航站、东安区政府、西安区政府、爱民区政府、阳明区政府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等项工作,制定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主任:卢声(市建设局副局长)、副主任:于衍泉(市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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