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政发〔2007〕41号

常州市政府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天宁、钟楼、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市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开展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市建设局

背街小巷是城市道路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沟通主次干道,方便群众出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背街小巷设施、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就实施综合整治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自2007年起,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任务,达到路平、灯明、排水畅、环境美、设施全的基本要求。

二、整治标准

1.道路:路面平整、路沿石整齐、排水通畅,人行道铺筑平整牢固,照明设施完好。

2.绿化:街头绿地实施完善,行道树规格、品种、树穴统一,无缺株,无死树枯枝,树穴无黄土裸露。

3.街巷容貌环境:无垃圾包、暴露垃圾,无废弃物、杂物堆放,无油污积水,无焚烧弃物现象,无跨门出摊、占道加工、乱停乱放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无沿街占道广告牌;经批准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经营摊点,必须规范经营、整洁卫生,不影响交通和周围环境。建筑物、构筑物上无违章搭建并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4.公共设施:环卫设施规范设置、排列有序并保持整洁、完好和美观;沿街巷架设的弱电杆线改造入地。

三、责任分工

1.中心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范围。所在区负责街巷道路整修、排水管涵建设、路灯安装、绿化种植、建筑立面整治、违章占道清理等具体整治工作。市建设局具体负责制订总体方案、整治标准、检查督促,协助整治工程验收。宽度3.5米以上街巷的整治经费由市承担,宽度3.5米以下街巷的整治经费由所在区承担。

2.市承担的整治资金由市建设局纳入城市建设计划并保证及时到位。各区也要积极主动筹措资金,从本级财政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宽3.5米以下背街小巷的整治工作。

3.弱电杆线入地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4.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支持配合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主动为背街小巷整治创造良好环境。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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