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污水处理统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文号:襄建办〔2007〕97号
颁布日期:2007-10-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加强污水处理统计工作的通知

襄建办〔2007〕97号

各县(市)建委(建设局),相关单位:

根据省污水治理专班要求,从今年6月开始,在全省建立污水处理建设进展情况月报制度。从前几个月报表报送情况看,我市绝大多数地方能够按照省污水治理专班的要求,认真按时地报送本地污水处理建设进展情况。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强,报送时间不及时,有时需多次催报,才能提供数据资料;二是个别地方由于体制等问题,导致报表中的数据资料填写不完整;三是一些报表数据不真实、合理。这些情况和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市及时准确地向省污水专班提供情况和上报数据。

为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统计工作,各地要认真按照省建设厅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自身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对污水处理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全面、客观、真实、及时地反映当地污水处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今后,请各地务必在每月的15号以前,将上月污水处理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文字版),以及每月底以前将当月污水处理工作简要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按时报送襄樊市建委公用事业科,遇假日需前提至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请各县(市)认真填报核对,对未按要求报送月报的县(市),将通报批评。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污水处理数据月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7]224号)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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