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梅市府(2007)9号
颁布日期:2007-03-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梅市府〔2007〕9号

关于印发梅州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整部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调整确定的《梅州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调整后的目录及限额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以后年度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如有调整,则只公布调整部分,如无调整则不再每年重新公布。

附件:梅州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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