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龙岩市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政综〔200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龙岩市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市场就业机制,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职工维权力度,切实提高劳动者素质,努力开创劳动保障事业新局面,为推进海西重要增长极建设和我市新一轮大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当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42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其中“4050”人员50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60%以上;组织农村劳务输出5万人次,劳务派遣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6万人,技校招生4500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2万人;失业人员失业金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力争企业养老保险参保13.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5.2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2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0.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8万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分别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就业。

全面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层层分解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协调推进全社会各类群体就业。

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行动。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重点帮扶“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进一步完善再就业资金筹措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好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全面提升就业再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积极推进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推进“以人为本”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机构,加强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现企业用工和求职者信息有效对接。组织开展劳动力洽谈招聘会,加强地区间和省际间劳务协作,组织企业到市外招工,解决招工难问题,为企业选才用人和劳动者求职提供更多的便利、更好的就业服务平台。扎实推进“金保工程”,加快劳动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

积极拓展劳务派遣工作。坚持就业、培训、保障、维权“四位一体”,积极拓展劳务派遣发展空间,夯实基础工作,做好跟踪服务,提高派遣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建设覆盖全市各乡镇、行政村的劳动力市场网络,提高农村劳动力规模转移组织化程度。继续开展“春风行动”,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深入开展农村贫困家庭“一户一就业”活动,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进一步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多形式、多渠道抓好就业培训。突出就业再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和竞争就业能力。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进一步调动农民工个人、用人单位、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

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和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高、中、初级技能型人才。重视发挥技工院校培训基地作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继续在技工学校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发挥其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主导作用。

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完善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制度。以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农村贫困户家庭人员、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培训对象,开展定向式培训和定单式培训。

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为出发点,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推广企业生产现场、学校教学过程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实现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规模双提高。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达标认证工作,不断提高鉴定质量。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放宽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准入门槛,方便参保缴费,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继续做好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帮助缴费困难的“4050”下岗人员参保。按照“严进宽出”的原则,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积极探索和加快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新机制。

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努力解决医改前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逐步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全市医疗保险联网范围,逐步将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完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

发挥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积极贯彻《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建立失业保险预测预警和调控制度,规范经办流程,确保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推进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的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在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基础上,加大失业保险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投入,促进失业保险与就业良性互动。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继续实施“平安计划”,以建筑、矿山、煤炭企业农民工和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企业参保为重点,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进一步规范、改进、简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待遇支付程序。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探索生育费用与医疗费用同步管理办法,保障女职工生育待遇的落实。

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基金监管,规范基金运作。继续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等专门监督、群众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督查制度,加强对各类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支付、管理等环节的稽核。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业务经办的相互制约机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执行规定的检查机制,维护基金安全,提高保障能力。

(四)加大维权保障力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深入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检查,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责任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

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种范围。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和防范工资拖欠预警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逐步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范围扩大到全市各县(市)。

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系列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继续整顿劳务中介市场,打击坑害劳动者行为;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监督,及时为下岗失业职工提供失业救济、接续社会保险和再就业服务;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全力以赴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公布制度,创新执法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行政复议工作。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抓好劳动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和质量。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完善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保证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发展。

着力提高素质。加强《劳动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化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理解,不断提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

不断创新方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服务领域,把握着力点,找准切入点,突破关键点,加快构建与培训、就业、维权、保障“一体化”就业服务体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切实改进作风。针对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特点,多深入基层、群众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劳动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对策措施,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整合服务资源,规范业务流程,推进经办管理服务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水平。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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