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宛政〔2005〕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已于2002年3月21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规定,市文化局、规划局根据保护单位实际,划定了市区8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现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南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三里营遗址(新石器时代卧龙区青华镇三里营村东北)

保护范围:以遗址西北部的机井为基点,向北、向西各50米,向南160米,向东1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2.新集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卧龙区潦河镇上范营村新集自然村南)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电线杆为基点,向东80米,向南150米,向西70米,向北5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四周边线向外扩延50米。

3.小屯遗址(汉代卧龙区安皋镇小屯村西)

保护范围:以小屯村西南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为基点,向西310米,向北180米,向南3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四周边线向外扩延50米。

4.兰营遗址(汉代卧龙区安皋镇兰营村南)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为基点,向东300米,向西210米,向南100米,向北6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东50米,向西30米,向南60米,向北50米。

5.潦河遗址(汉代卧龙区潦河镇西北)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电线杆为基点,向北175米,向西125米,向南150米,向东7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50米。

6.西鄂城址(汉代卧龙区石桥镇西侧)

保护范围:以城址南部的“丁”字路口为基点向东100米,向西160米,向北260米,向南4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50米。

7.安众城址(汉代卧龙区青华镇杨官寺村南)

保护范围:以杨家墓园为基点,向南扩10米,向北扩42米,向东扩15米,向西扩18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北扩延20米,向东、西、南各扩延50米。

8.氵育阳城址(汉代卧龙区英庄镇大湖营村东)

保护范围:以小李庄西南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为基点,向北400米、向西600米、西北呈45度夹角730米的长方形区。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50米。

9.王庄遗址(新石器时代至汉代宛城区黄台岗镇李岗村北)

保护范围:以李岗小学北侧200米小桥为基点,向东80米,向北308米,向西330米,南至小桥。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四边为基线,向东、西、南、北各外扩40米。

10.高河头遗址(新石器时代宛城区新店乡惠店村)

保护范围:以白桐干渠和红新路相交处的桥西为基点,向北310米,向南70米,东以白桐干渠为界,西以小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40米。

11.张小凹遗址(新石器时代宛城区新店乡下王庄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南部小桥为基点,向西220米,向东100米,向北220米,南侧以小路为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40米。

12.八里铺遗址(新石器时代至商周宛城区瓦店镇刘营村八里铺自然村西)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部的“白水桥碑”为基点,向东80米,向南100米,向北370米,向西至白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南、北三面外扩40米。

13.龚营遗址(西周宛城区官庄镇龚营村)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的大槐树为基点,向东90米,向北110米,南、西两边均以涧河为界。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东、向北外扩100米。

14.南寨墙(清代宛城区滨河路北侧、温凉河西侧)

保护范围:西至大寨门遗址,东至琉璃阁墙基外沿,寨墙及遗址内外各向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外边沿向四周扩伸20米,琉璃阁至永庆门段东侧扩伸至温凉河边。

15.城墙遗址(明代至清代市中心城区老城四周)

保护范围:自城墙遗址和护城河外沿向外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16.疙瘩王营汉墓(汉代宛城区溧河乡十里铺村王营北)

保护范围:以墓葬封土边缘为基线向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10米。

17.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画像石墓(汉代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内)

保护范围:墓口四周向外延伸8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10米。

18.丁奉店汉墓(汉代卧龙区潦河镇丁奉店村西南)

保护范围:以墓群为中心,向四周各扩3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15米。

19.申国贵族墓(周代宛城区环城乡蔡庄村)

保护范围:以现存高台为中心,向东、向南各扩300米,向西扩300米,向北至赵庄村边。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20.王鸿儒、王鸿渐墓(明代卧龙区陆营镇王宅村北)

保护范围:以两墓封土边缘为基点,向周围扩延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20米。

21.熊纪墓(明代卧龙区蒲山镇熊坟岗村南)

保护范围:以墓葬中心为基点,向四周各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10米。

22.九女冢汉墓(汉代卧龙区安皋镇姜园村东)

保护范围:以各墓冢边缘为基点,分别向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10米。

23.汉冢(汉代宛城区白河镇溧河店村)

保护范围:以汉冢封土边缘向四周各扩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24.马武冢(汉代卧龙区八一路物资局家属院内)

保护范围:以墓冢边缘为基点,向周围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扩延10米。

25.接官亭(清代宛城区光武东路市林科所院内)

保护范围:自亭及附属建筑、围墙外边沿向四周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40米。

26.拱辰台(明代至清代宛城区民权街中段东侧)

保护范围:自现存台基外边沿为基线向外各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27.南阳县文庙(清代宛城区联合街中段北侧)

保护范围:大成殿外沿东、北、西扩伸20米;其它附属建筑自边沿向外扩伸15米,南到联合街北沿。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外边沿再向四周各扩40米。

28.琉璃桥(明代至清代宛城区河街南端)

保护范围:自桥基外边沿向四周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29.三皇庙(清代宛城区七一路东段化工厂院内)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边沿为基线向外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0.书院大殿(清代南阳市第一中学附中院内)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边沿为基线向外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1.瓦店清真寺(清代宛城区瓦店镇)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边沿为基线向外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2.万兴东药店(清代宛城区中州东路南侧)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边沿为基线向外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3.河大王庙(清代宛城区河街南端西侧)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边沿为基线向外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4.甘露寺(清代宛城区河街琉璃桥南端西侧)

保护范围:自院墙外边沿向东至琉璃阁,北至城河边,西、南各延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5.溧河桥(明代宛城区白河镇溧河店村西300米)

保护范围:自桥为基础东26米,西20米,南20米,北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6.天妃庙(清代宛城区新街小铁路家属院)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边沿为基线向外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7.红庙(清代卧龙区工业路双桥北端西侧)

保护范围:自大殿墙壁外沿为基线向外扩伸10米,东至工业路。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8.察院旧址(清代宛城区民主街经济贸易学校院内)

保护范围:自东大号、西大号、西小号廊房外墙边沿向四周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39.石桥清真寺(清代卧龙区石桥镇)

保护范围:自院墙外沿各扩伸10米,东至路东沿。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10米。

40.玄妙观及石刻(元代至清代宛城区建设中路区委院内)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及围墙外沿为基线向外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1.鄂城寺(明代卧龙区石桥镇小石桥村张衡中学院内)

保护范围:南至大路南侧,北、东、西以现存建筑的基础外沿向外扩1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42.徐家大院(清代宛城区解放路南端路西372—375号)

保护范围:南到杨家大院,北到泰古车糖公司,东到解放路东侧,西至杨家后坑巷。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3.复兴昌(清代至民国宛城区民主街中段北侧14—16号院)

保护范围:自民主街14—16号大院现存建筑及围墙外沿向东、西、北侧各扩15米,南侧至民主街南沿。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4.盐店(清代至民国宛城区联合街辰州堂巷31号院)

保护范围:自大门及房屋外壁、围墙向四周扩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5.鲁班庙(清代宛城区建设路26号)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四周外墙向外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6.孙家楼(清代至民国宛城区解放路孙家楼巷1—2号)

保护范围:自孙家巷1—2号院建筑、围墙向外扩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7.宛城驿(清代宛城区菜市街南端市木器厂院内)

保护范围:自前殿及配房、后殿外沿向外扩伸1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8.石桥中山北街(清代卧龙区石桥镇中山北街)

保护范围:自现存古建筑及围墙外沿为基线向外扩伸10米,南至石桥古槐,北至河边。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49.三十里屯石桥(明代宛城区黄台岗镇三十里屯村东南)

保护范围:自桥为基础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0.淅川会馆(清代至民国宛城区民主街249号、261号院)

保护范围:北至民主街中心线,东、西、南自建筑各向外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1.新知书店(民国宛城区民主街东段)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2.南阳县衙照壁(清代宛城区联合街西段南侧)

保护范围:自照壁基础向外各扩伸10米,北至联合街。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3.任家大院(清代宛城区民主街38号)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扩伸10米。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4.圆明寺及石刻(金代卧龙区小寨乡圆明寺村)

保护范围:自建筑基础外沿为界向四周扩伸10米,石碑周围扩伸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5.察院三堂(清代宛城区文正街市水利局家属院)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6.杨家大院(清代宛城区解放路南段路西)

保护范围:南至新街,东至解放路东沿,西至杨家后坑,北至徐家大院。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7.鄂城寺石狮(宋代卧龙区石桥镇小石桥村张衡中学院内)置于鄂城寺保护范围内。

58.千金寺碑刻(明代至清代卧龙区蒲山镇千金寺村)

保护范围:自碑座为基础向四周各扩展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59.百里奚故里碑(清代卧龙区靳岗乡百里奚村东北角)

保护范围:自墓四周向外延伸20米,碑楼四周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60.贵人乡碑(明代宛城区瓦店镇刘营村八里铺自然村)

保护范围:自碑座为基础向四周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61.火神庙石狮(清代宛城区南阳府衙门前)

保护范围:两狮底座外边沿各向外扩伸10米,因其为单体文物,并处于府衙保护区,暂不定建设控制地带。

62.汉光武故里碑(明代宛城区瓦店镇刘营村八里铺自然村)

保护范围:自碑座为基础向四周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63.黄忠故里碑(清代宛城区新店乡夏饷铺村)

保护范围:以院墙为保护范围边界。

建设控制地带:自院墙向四周扩10米。

64.泉庄寺碑(明代宛城区瓦店镇刘营村八里铺小学内)

保护范围:自碑座为基础向四周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65.竹园寺石佛碑刻(明代宛城区新店乡竹园寺村小学)

保护范围:自碑座为基础向四周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66.祖师像(清代卧龙区英庄镇贾营村东庙内)

保护范围:围墙内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67.石桥山陕会馆石刻(清代卧龙区石桥镇卫生院内)

保护范围:自石刻向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68.十三烈士墓(现代卧龙区南阳市烈士陵园内)

保护范围:以墓碑为中心,四周各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外扩10米。

69.马刘营烈士墓(现代宛城区红泥湾乡马刘营村)

保护范围:以墓冢为中心,四周各外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外扩10米。

70.中共南阳地委办公旧址(现代宛城区新华东路新华苑宾馆院内)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1.天主教主教府(清代宛城区民权街中段东侧33、34号)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各扩伸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2.河街清真寺(现代宛城区河街南段西侧)

保护范围:寺院围墙内。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3.天主教教会医院旧址(清代至民国宛城区联合街38-41号)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4.南阳女中旧址(民国宛城区联合街东段市十小院内)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5.粮行旧址(清代至民国宛城区粮行街54号)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10米。

76.好莱坞照相馆(民国宛城区民主街248号)

保护范围:北至民主街中心线,东、西、南自建筑外墙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7.闫天喜饺子馆(民国宛城区民主街路南257号、路北19号)

保护范围:民主街257号北至民主街中心线,西至和平街西侧,东南各10米;民主街19号南至民主街中心线,西至和平街西侧,东、西各扩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8.师家大院(清代至民国卧龙区石桥镇夏村)

保护范围:自现存建筑外墙及围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79.熊家大院(清代至民国宛城区新店乡阡陌营村)

保护范围:自该建筑群周围外墙、围墙向四周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80.董作宾故居(清代至民国宛城区工农路中段西侧)

保护范围:东至工农路东沿,北、西、南自建筑周围外墙向外各扩伸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81.玄妙观桂花树(清代宛城区建设路市公安局宛城分局院内)

保护范围:以树冠外围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82.元代银杏树(元代卧龙区七里园乡白塔村)

保护范围:以树冠外围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83.光武祠古槐(汉代宛城区瓦店镇刘营村八里铺小学)

保护范围:以树冠外围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84.石桥古槐(汉代卧龙区石桥镇中山北街南端路西)

保护范围:以树冠外围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主。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85.襄汉漕渠(宋代宛城区新店乡夏饷铺村村北)

保护范围:自漕渠两边向外各扩展1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20米。

86.丰山古柏(卧龙区蒲山镇丰山东南坡)

保护范围:以树冠外围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87.古柏树(卧龙区蒲山镇高庄村潘庄)

保护范围:以树冠外围为基线向四周扩展20米。

建设控制地带:自保护范围边线向外各扩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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