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文号:平教办〔2007〕12号
颁布日期:2007-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

平教办〔2007〕12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市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按照《平安鹰城建设纲要》及省、市有关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对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发的情况下,信访问题是回避不了的。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依照法律和政策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教育工作会议上,何照伟局长对今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也做出了具体部署,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市现有2000余所学校,在校师生近百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可以说,教育系统的平安稳定对我市平安鹰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举足轻重。因此,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站在维护国家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高度重视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好、处理好群众以及广大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好教育系统平安稳定,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构

健全的信访制度,完善的办事机构,是做好我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的基础。因此,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信访通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制度、领导接访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要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给信访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信访工作人员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信访工作,为平安校园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目前,我市教育系统信访人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计划外民师要求转正或给予经济补偿问题;退养民师要求提高生活费标准问题;企业学校移交政府管理后,教师待遇及遗留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校园事故纠纷问题等。今年,我市教育系统重点要开展的“三无”活动是:无来市赴省进京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信访积案。要实现的“两个下移”是: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和信访工作责任下移。要集中抓好并解决好的四个重点是: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上访老户。要治理的重点是:长期在京在省滞留者、两年以上三次进京赴省上访户以及曾经多年上访、几经调查处理、问题仍没有解决的上访老户,重复集体上访、写信大户。针对今年教育信访工作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力度,把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作为今年教育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要继续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是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要形成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各地共同努力,扎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来市赴省进京上访人次,使稳定率达到90%,结案率达到100%。

四、加大督查,严格考评

加大督促检查,严格信访工作考评是保证信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手段。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要求,今年,市教育局要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实行百分量化管理,并不断加大对日常信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信访结案率、集体上访控制率、上访老户稳定率、重信重访率积极开展工作。今年底要对各部门、各单位信访稳定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五、行文规范,报送及时

近日,为适应正在建设的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要求,省教育厅专门下发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信访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秘[2007]17号),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确保我市教育信访工作不拖全省后腿,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教育信访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在收集、加工、提炼有效信息的基础上,要切实注意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报送的及时性。同时,尤其要注意信访公文的规范化,特别是省、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转发的各种立案案件,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信访局关于全省统一规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报告公文格式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认真书写,并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单位印章后及时上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从2007年3月起,我市教育系统开始报送《教育部门信访数据统计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各学校一定要采用Excel表格填写,并以电子版或传真形式,于每月的25日前将上个月数据统计表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信访信息或数据统计表在上报前都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联系人:张宝泰联系电话:49424912629805

传真:49442072629922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07年平顶山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评标准

2、教育部门信访数据统计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2007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1

2007年平顶山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评标准

单位:

内容

立案情况

(10分)

集体上访

(20分)

越级上访

(20分)

重来信来访(10分)

上访老户

(10分)

信访信息

(10分)

制度落实、设施齐全(20分)

总分

标准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案件按时完成,结案率达到100%,按时完成,得10分,迟一个月结案扣

2分。

无集体上访得20分。有集体上访一起扣

4分。

无越级上访得20分。有越级上访一起扣4分。

无重信重访,得10分。有重信一件或重访一人次扣2分。

无上访老户,得10分,上访老户上访一人次扣2分。

向市教育局报送有效信息每条得1分,被省教育厅采纳得

3分。

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现代办公设施(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电话等)得20分,缺一项扣

2分。

附件2

教育部门信访数据统计表

单位:时间:年月

教育部门

来信

来访

初信

重信

初访

重访

件次

其中联名信

件次

其中联名信

件次

人次

其中集体访

件次

人次

其中集体访

件次

人次

件次

人次

地级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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