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2005年一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9-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市级2005年一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平政(2004)44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市级2005年一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政府采购目录是各预算单位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的依据,望各预算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目录认真、准确、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各预算单位采购本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时,必须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单位擅自采购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附件:平顶山市市级2005年一2006年政府采购目录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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