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2-03-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印发《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的通知
汕府[2002]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
为强化公务员的信用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汕头的信誉和形象,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制定本守则。
一、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模范守信;反对口是心非,言行不一,搞“两面派”。
二、坚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反对自行其是,欺上瞒下。
三、坚持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廉洁行政;反对有法不依,暗箱操作,违规办事。
四、坚持首问责任制、二次终结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事;反对敷衍塞责,互相推诿扯皮。
五、坚持热情周到为人民服务;反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六、坚持求真务实,说实话,报实情;反对弄虚作假,说假话,图虚名。
七、坚持严守纪律,准时上班,佩证上岗,接受监督;反对自由散漫,纪律松懈。
八、坚持海纳百川,在公务活动中讲普通话,规范用语;反对封闭排外,在公务活动中讲方言,粗言俗语。
本守则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