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军分区关于在建军节期间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1-07-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人民政府宜昌军分区关于在建军节期间深入开展双拥活动的通知

宜府发[2001]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武部,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七十四周年纪念日,全市上下和驻宜各部队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紧紧围绕促进改革发展和军队全面建设,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各县市区和驻宜各部队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军民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做好双拥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意义,全面推广近几年来我市双拥创建工作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社会风尚,为把我市建成第三轮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打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落实政策的力度,提高双拥工作的质量。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拥军优属政策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拥军优属政策的全面落实。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拥军优属一系列政策法规的规定,组织力量到乡镇、街办和优抚户,对抚恤补助经费的拨付与发放、军事设施的安全与保护、转业复员军人和移交地方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对于在乡烈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在住房、生活、治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

三、军地双方要广泛开展互办实事活动。各地要积极帮助驻军解决训练、施工、后勤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难点问题。广大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也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为部队的改革和建设分忧,为驻地官兵多办好事、实事,为广大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驻地部队要支持地方的改革和建设事业,积极参加地方抢险救灾、文明创建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为地方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四、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各级政府领导要安排专门时间走访驻地部队、慰问革命老功臣。要组织军民开展健康、活泼的节日联欢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文艺工作者到军营慰问部队官兵,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五、节日期间,军地双方要从实际出发,按照热烈、俭朴、有益和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多办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活动组织好、开展好,防止形式主义,严禁铺张浪费。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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