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编委办关于江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0-08-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转发市编委办关于江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江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年八月九日

江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是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转变政府机构职能,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粤机编办[1999]9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规定如下:

(一)登记管理机关: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办)是同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范围:以社会公益为主要目的,由各级党政群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举办的,以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含部分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勘察设计、勘探、农林、畜牧、渔业、水利、交通、气象、地震、海洋、环保、信息咨询与计算、知识产权、物质仓储、城市公用、社会福利、经济监督事务、法律咨询服务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事务所、机关后勤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的社会服务组织。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

(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种类包括: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法定代表人登记。

(五)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登记申请书、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验资证明、住所产权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六)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程序是: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缴)证书、公告。

(七)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该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

(八)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公告、年检和证书管理: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将已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在《江门日报》上公告。各市、区以及乡镇事业单位登记公告原则上也由市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管理实行年检制度,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事业单位登记年检时间。

(九)监督管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的工作,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要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结束后开始实施,争取明年上半年完成首次登记工作。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的要求,进行周密细致的组织,依法把登记管理工作做细、做好。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工作

1、各级编制部门和宣传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2、要开展有关政策法律及登记业务等咨询服务,为事业单位解决在申报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通过宣传发动,要使有关部门及各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不仅是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而且是从国家法规层次上确定其合法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护其合法行为的必要举措。

(二)组织培训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执法行为,从事专业登记工作的人员必须学好《条例》,熟悉有关登记的业务知识,确保登记工作的质量和依法顺利开展。因此,凡从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以及各有关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各级编办要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培训班,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三)登记实施

1、各事业单位要做好申报登记必须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资料的准备,对于那些资产界定不明确、产权难以落实的事业单位,应由主管部门、该单位和中介机构联合成立验资工作小组,按法律、法规进行清产核资。

2、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步骤,分期分批实施登记工作,先行登记性质稳定、情况清晰的单位。

3、对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设立登记的单位要采取上门督促、下发催办通知等方式促使其尽快申报。对经多次催办,仍不申报登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责令其自行纠正,纠正无效的,则不给予该单位设立登记。

4、进行登记、审核、发证时,重点做好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法人条件而申报法人登记的,一律不予发证。对符合法人条件,但由于多种原因申报非法人登记的,及时与之协调并迅速改正;严把申报文件资料关,注重审查申报资料的齐备与真实。

(四)完善管理

在完成首次登记工作后,登记管理机关要重点抓好监督管理。要把好每年一检的年度检验关,对年度检验不合格的或不履行年度检验手续的事业单位,要视情节轻重,限其纠正或补办手续或按条例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对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章程规定的落实情况、证书使用情况、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事业单位的社会行为。

三、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要求

根据《条例》和《细则》的规定,各级编办是同级政府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因此,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和《细则》是我市各级编办的重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力量

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这是一项新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事业单位类别多,数量庞大,条块分割,情况复杂;各级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切实解决登记管理机构所需经费,务必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配合、强化登记管理的力度

为了促使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重视登记管理工作,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登记证书的作用。事业单位到人事部门办理人事、工资等事项时,必须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查验后方可受理;事业单位到公安部门刻制印章、车辆上牌照、年检等,均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事业单位需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才能到税务部门办理事业单位税务登记,领取税务发票;事业单位到物价部门核定收费项目或办理收费许可证时,需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方可申请办理。事业单位到财政局购买发票或财政登记时,需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事业单位到地方银行申请贷款,需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才能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强化登记管理力度,确保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的配套使用,既保护事业单位法人的合法地位,防止非法单位在社会上活动所造成的危害。

(三)加强管理,搞好服务

市编办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各市、区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级编办必须高度重视登记工作,加强管理,搞好服务工作,确保登记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态度要积极,工作要有序,方法要稳妥;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为各事业单位排忧解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使登记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年八月一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