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全市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文号:汉政发〔2008〕44号
颁布日期:2008-11-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汉政发〔2008〕44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全市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以来,我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但按照省政府关于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要求,差距仍然很大。目前“十一五”时间已经过半,今年和明后两年全市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减排工作。为此,特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全市减排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坚定不移,完成“十一五”全市污染物减排的任务目标

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是: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由2005年的3.94万吨(不含略阳发电厂)减少到3.74万吨,削减5.1%,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由1.85万吨减少到1.7万吨,削减8.1%。2006年、2007年,市和县区通过分解减排任务指标,强化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保执法监管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减排进展,完成了当年度减排目标任务。但从整个“十一五”看,截止2008年上半年,全市累计削减二氧化硫23446吨(包括略阳电厂),削减化学需氧量1791吨,按存量削减算,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2.13%,仅达到“十一五”削减任务8.1%的四分之一,2008年—2010年全市还要削减4800吨左右才能完成任务。二氧化硫虽完成五年削减任务的106.6%,但明后两年还要削减3000吨左右的当年新增量。从县区看,实现二氧化硫“十一五”削减任务过半的只有略阳、宁强、勉县、开发区,实现化学需氧量“十一五”削减任务过半的仅有洋县,进展很不平衡。

主要污染物减排是国家和省政府列入“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将污染减排与GDP增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收入作为主要指标考核各市县区,要求落实减排刚性责任,严格对县级政府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减少污染物排放,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从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看,如果我们的减排工作不到位,就不能保持和稳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无法为实施更大更多的建设项目腾出环境容量,还可能因为污染严重,被国家和省上给予“区域限批”,严重影响新建项目上马,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各县区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坚定不移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要制定“十一五”后两年本辖区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分解落实到所辖的重点排污单位,落实污染减排建设工程和关停并转企业、项目单位,督促减排单位制定、实施减排方案。县区政府要分析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强化措施,抓好减排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抓好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市污水处理厂和陕飞公司污水处理厂两个单位,要确保持续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要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进出水量和浓度、污泥产生处理量、电耗、药剂消耗等各种原始记录,健全完善生产运行台帐。市污水处理厂要健全西排洪渠管网资料,确保年底被中省核查认可污水处理量。

(二)加快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这两个项目是全市完成明后两年和整个“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关键工程。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必须在2009年3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6月底前通过竣工验收。江南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今年内开工,2009年底前建成投运并通过竣工验收。市城管局和南郑县政府必须按照实现减排目标的要求倒排工期,按期建成投运。

(三)积极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勉县、城固、西乡、洋县等县要在今年内完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年内报发改部门立项,争取国家建设资金投入,也可以招商引资,利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四)加快重点单位污染源治理减排工程建设。全市今明两年要抓好15个以上的污染源治理减排工程。必须在2008年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减排工程项目是:汉江药业、城固振华公司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洋县玉虎化工废水循环利用和烟气脱硫工程,远东化肥公司废水治理工程,略阳新兴州工贸公司硫酸工艺改造工程,南化公司锅炉“以大替小”脱硫工程,汉王药业、四维纸业废水治理工程,顺鑫鹏程废水零排放工程,理想化工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等。必须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并投入运行的减排工程项目是:南化公司废水超低排放,市中心医院废水治理,陕飞锅炉烟气脱硫,中核陕西铀浓缩公司锅炉烟气脱硫,秦洋长生酒业公司废水治理等工程。对上述减排工程,所在县区政府要逐户掌握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按期完成。同时,各县区政府也要结合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情况、减排任务和社会经济发展新增污染物排放预期,确定污染减排工程和项目,明确工期、目标任务和责任人,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

(五)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各县区要按照省上制定的五大类产业政策和省市计划安排,督促列入关停的小皂素、小冶炼、小火电、小水泥、小造纸、小砖窑等关闭到位。今年,汉台区要完成中材汉江3条机立窑生产线、冠兴有色金属公司粗铅生产线的关闭,南郑县要完成公路局水泥厂机立窑的关闭,城固县要再关停3条以上小皂素生产线和5条以上的粘土砖生产线,勉县要关停汉钢已停用的10万吨炼焦炉。洋县要关停东城纸制品公司现有造纸生产线。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省政府确定的9条水泥立窑生产线关闭。略阳县和略阳电厂要确保已关停的1、4、5号小机组彻底关闭到位。对逾期不关闭的,要吊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停止供电、供水,强制关停。

(六)着力控制和减少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是加快推行区域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坚持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的总量控制原则。新建项目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要在本区域内调剂。要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排污单位的允许排放量、需要削减的排污量和削减时限要求。二是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生态旅游景区、房地产开发、“农家乐”、宾馆、饭店和较大规模餐饮企业的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和监管,治理污染减少排放。三是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扩张。从现在开始,全市不再新批新建水泥生产项目。要通过立项、环评、用地以及信贷审批等手段,大力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污染排放小的大项目、好项目。四是继续实施城市“洁净工程”。加快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天然气工程,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继续开展以市中心城区为重点的全市城镇燃煤锅炉、茶浴炉整治,禁止在烟控区新建燃煤锅炉、茶浴炉,减少城市生活耗煤量。五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2010年6月底前,全市钢铁、酿造、化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企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计。要大力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减少污染排放。

(七)强化减排单位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一要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完善定期例行监测,加大超标排污监测频次。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单位都要在今年内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完善减排的基础数据。二要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废气、废水排放稳定达标率。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排污单位限期治理,对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要严管重处,解决“守法成本低”的问题。三要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对超标排放、污染排放大户,特别是水泥、化工等企业单位要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促使其采取措施治理污染,减少排放。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污染减排的工作合力

按照中、省规定,县区政府是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长是污染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建立由政府领导挂帅,有关方面参加的污染减排工作协调机构,主要领导要重视并动手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污染减排的工作合力。建设部门要抓好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抓好污水处理厂工程和天然气供气工程、集中供热工程等建设。发改部门要抓好落后产能的淘汰关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支持尽快上报审批。统计部门要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与污染减排核算的数据衔接等事项,按减排要求的项目和时限提供有关数据。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财政对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县区财政要按要求设立环保预算专户,支持减排工程建设和环保事业发展。环保部门要抓好减排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县区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和考核。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污染减排工作。

要强化减排的监督考核。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季报、半年报、年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市减排办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状况。县区政府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污染减排的进展。要加大污染减排在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中的权重,将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单位和领导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实行污染减排问责制和重大污染事故“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污染严重的区域,要实行暂停审批增加同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要确定污染排放企业单位的减排任务,限定时间达到减排目标;对不履行减排责任、义务的要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惩处。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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