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号:质检总局令第109号
颁布日期:2008-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总局第109号令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10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经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现决定对《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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