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等文号:环发[2012]58号
颁布日期:2012-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环发[2012]58号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湖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海洋局,国务院三峡办、南水北调办: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2〕3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1.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国函〔2012〕32号)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206/t20120601_230802.htm

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206/t20120601_230802.htm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水利部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