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455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5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桂文报〔2014〕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不足,内容不全,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所报立项报告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加强前期勘察,明确临贺故城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分析影响遗址安全的自然和人为因素,进一步说明规划编制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

(二)加强临贺故城的考古调查、勘探和研究工作,明确遗址分布范围、布局和文化内涵,补充不同时期城址位置图等图纸,为保护规划编制和后续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梳理保护对象构成,明确规划目标与重点,合理确定规划范围。

(四)进一步校核文字,并补充能够反映现状问题的相关照片。

(五)补充说明项目经费的收费依据和计算标准。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我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立项报告,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临贺故城保护工作,加强专门管理机构建设、日常巡查和看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随意加建、使用不当等对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