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博物院藏嵇璜书扇等纸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山西博物院藏嵇璜书扇等纸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29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山西博物院藏嵇璜书扇等纸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晋文物[2011]17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山西博物院藏嵇璜书扇等纸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对涉及的19件三级文物进行保护修复,其余30件文物不属于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支持范围。

二、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在保护修复前对文物材质进行分析检测后组织实施,应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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