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关于补充申报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文号:财审资函〔2015〕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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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9-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补充申报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财审资函〔2015〕214号
各有关单位:
针对2015年部门“二上”预算中存在部分项目漏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现将补充申报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年初已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对需要补报政府采购追加预算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并详细说明追加理由。
二、对于2015年年中调整预算的项目,按照财政部要求,不纳入本次补报范围。
三、因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追加可能涉及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重新划分,请各单位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实际支付情况,重新提出该项目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划分建议(根据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追加工程政府采购金额超过1000万(含)的,新列入直接支付的比例应不低于90%;追加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金额超过200万且预算单位在财政专员办所在地的,应提供采购明细清单,清单中如有明细项目达到120万公开招标限额的,应全部纳入直接支付范围)。
四、在补报政府采购预算时,请严格按照本通知所附申报表格式填列(见附件,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财务审计司子站政府采购栏目下载),不得随意调整。
五、请于10月10日前,将补报政府采购预算的相关材料(正式文件和光盘各一份)报我司。逾期未报的,视同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无补报事项。
联系人:孟丽静
联系电话:010-65292963
附件:
1.《2015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调增申报表》
2.《2015年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调增申报表》
3.《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政府采购预算调增申报表》
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cws/201511/t20151123_1930990.html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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