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民政部文号:民办函〔2010〕263号
颁布日期:2010-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的通知

民办函〔2010〕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老有所养”和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的精神,我部决定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1月7日、8日,会期两天。11月6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万达喜来登酒店(滨湖区梁溪路49号)。

三、会议内容

李立国部长、窦玉沛副部长、陈传书副主任讲话,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命名第三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交流各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实地参观无锡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长或分管副厅(局)长、社会福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负责人;计划单列市民政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社会福利处处长、老龄办负责人;省会城市民政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省民政厅负责通知);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代表10人(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地以省为单位于10月29日前将参会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性别、民族、联系方式传真至我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联系方式中注明手机号码,以便会议期间接收天气状况、日程安排、会议地点、参观车号等信息。

(二)会务组将在无锡硕放机场、上海虹桥机场、无锡火车站安排接送站。订好机(车)票后,请及时将航班号(车次)、到达时间等传真至无锡市民政局,以便安排接送站。

(三)在会议上安排专题发言的省市请于10月29日前将发言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传真至我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四)联系方式: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李玉玲,13269283023,(010)58123248;

任娜,13811416167,(010)58123256(传真);

无锡市民政局:

武建梅,13861775100,(0510)85042964(传真);

是炜云,13861771343,[email protected]

无锡市万达喜来登酒店:

袁美华,13912354036,(0510)81168777(传真)。

附:参会报名回执

民政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参会报名回执

省(自治区、直辖市)

单位

姓名

职务

性别

民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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