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财〔2010〕5号
颁布日期:2010-0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10〕5号

部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9-2010年度我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库[2009]172号)要求,现将统计报表编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

(一)2009年政府采购信息年报统计系统、指标体系、编报内容与2008年年报相同,各单位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http://report.ccgp.gov.cn/login.cfm)在线填报,不具备在线填报条件的单位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统计专栏”下载第三条“2008年政府信息采购统计管理系统单机版”进行安装、填报。

(二)各单位请于2010年2月1日前完成2009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年报的编报工作。在线填报单位通过网络直接报送,使用单机版填报的单位导出上报文件(格式为*.cz的文件)通过光盘报送,或直接发送[email protected],同时将纸质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报送财务司资产管理处。

二、2010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

(一)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通过“政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填报,采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录入方式,实时录入,即每发生一项政府采购活动录入一次,期末自动生成“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主要以采购合同要素为主,对无法取得采购合同的项目,可以依据其他购销凭证(如发票和验收单等)进行编报。

(二)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分为季报和年报。各单位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软件安装程序进行填报,上报时,导出上报文件(格式为*.cz的文件)通过光盘报送,或直接发送[email protected],同时将季报、年报的纸质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报送财务司资产管理处。季报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上报,年报于年度结束后20日内上报。

三、编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认真阅读《2009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说明》和《2010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说明》,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统计指标,完整地反映各项采购活动,确保各项数据填报真实、准确。

(二)各单位要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和原因分析,撰写季度、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准确揭示出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当前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在报表编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财务司或北京九三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附件: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CWS/201002/P020100222591717103619.ceb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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