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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数据统计,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含类别)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201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见附件),并于2013年1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做为发放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级别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2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
http://www.mohrss.gov.cn/download?path=UserFiles/File/f1666c5b-d95d-4ee9-983c-be53203aad45.doc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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