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水利部 全国总工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印发《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水利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精神,依法完善基层民主建设,在落实“四个全面”中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水利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水利职工群众,全国总工会、水利部共同制定了《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水利系统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http://www.mwr.gov.cn/zwzc/tzgg/tzgs/201505/P02015050455560329365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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