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明星芭蕾舞剧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1406号
颁布日期:2011-08-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明星芭蕾舞剧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40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49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九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明星芭蕾舞剧院(芭蕾舞团、交响乐团)一行100人,于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21日来华到北京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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