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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0〕981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81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0]1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视创星(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于2010年5月21日到浙江省长兴县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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