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981号
颁布日期:2010-05-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81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0]1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视创星(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于2010年5月21日到浙江省长兴县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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