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张镐哲到江苏扬州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09〕2014号
颁布日期:2009-09-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张镐哲到江苏扬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014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40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长三角舞美艺术有限公司与上海盒子音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合作邀请韩国歌手张镐哲,于2009年10月15日到江苏省扬州市加盟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