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颁布单位:四川省乐山市人大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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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3月5日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彤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是改革创新、克难奋进的一年。市人民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项目落地年”工作主题,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千方百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
会议指出,2015年是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人民政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紧扣“转型升级年”工作主题,以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为工作基调,结构调整为主线,项目落地为抓手,改革创新为动力,民生改善为根本,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凝心聚力、拼搏实干,锐意进取、久久为功,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开创乐山转型升级、美丽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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