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15日通过,任命:

张军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思良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润芳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剑平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红玲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简菊生同志的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邱冬生同志的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任命张军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思良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润芳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剑平同志为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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