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的决定》的决议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的决定》的决议

(2014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职业教育攻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