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阜城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阜城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切实做好阜城防汛排涝工作的通知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阜城防汛排涝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城市防汛排涝工作的领导。城市防汛排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牢固树立“防汛排涝无小事”的观念,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配备得力人员,筹集必要经费,备足防汛排涝物资,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对因责任、制度不落实,人员、物资、经费不到位而贻误工作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二、迅速开展汛前检查,抓紧做好摸排和清淤清障工作。根据防汛排涝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三区和市开发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沟河塘、出水口及小街巷、居民区、企事业单位排水设施的全面检查,并进行清淤疏通,对填占沟河塘的违法建筑要坚决查处,并限期拆除,保证汛期河道畅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城区主次干道排水干管的清淤维护、管辖排水泵站的检修养护和汛期抽排水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所管辖泵站的检修养护和汛期抽排水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在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阜阳城市排涝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城区防汛排涝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预报,做好大雨、暴雨的预测预报;电力部门要保证防汛排涝的用电;电信部门要确保指挥通信的畅通;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破坏防汛排涝设施,妨碍防汛排涝工作的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防汛排涝工作的宣传报道;其他有关部门都要根据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2012年阜城防汛排涝重点任务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2012年阜城防汛排涝重点任务表
责任单位
主要任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颍州路、人民路、二环路等24条主次干道下水道清淤,林带路箱涵、青颍路箱涵清淤,文光路下水道清淤。其中永昌商城箱涵、林带路箱涵由排水公司负责,其余由市政管理处负责。河滨路泵站、幸福路泵站检修维护。东、中、西清河节制闸检修。
市水务局
七里长沟泵站、西城河泵站、莲花涵站、红旗涵站、东城河站、华桥沟站、杨庄站等泵站、涵闸检查维护。七里长沟泵站水位达26.70,西城河泵站水位达27.50半,东城河泵站水位达27.50半时,启动机排,其余泵站按下述汛期泵站调度表执行。
颍州区政府
瑶池泵站检修维护;莲池小区、大寺街、迎春巷、市医院至五中塘出水口、顺昌路、金鹰巷、周庄东巷、云亭小区、文峰幼儿园至颍州路等重点街巷下水道清淤维护;桃园小区内下水道清淤。锦辉制药厂箱涵清淤,莲花沟清淤;莲池农贸菜市下水道清淤;人民路以北、解放北大街两侧老城区的下水道清淤。西城河外河、二道河、七里长沟清淤清障,辖区内沟、河、塘清淤清障。华源纺织公司厂区、家属区下水道清淤。加快西城河内河治理工程拆迁,清除建筑垃圾,避免堵塞沿河的下水道。窦棚沟出水口清淤清障。
颍泉区政府
民主路下水道清淤疏通,一中、浙江商贸城和清真寺排水管道清淤疏通,新兴小区、红旗路下水道清淤、维修,更换盖板。汛前拆除北京路颍河大桥下违章建筑,确保防汛通道畅通。北京路龙沟过路涵上的拦网拆除。清理三里湾农贸市场向下水道排放的垃圾,并采用有效措施强化管理。龙沟、老泉河清淤清障,辖区内沟、河、塘清淤清障。
颍东区政府
济河、总干渠、骆家沟清淤清障,阜涡路骆家沟涵两侧清淤;常青路、青峰路、幸福路排水管清淤。幸福路立交桥下雨水井箅改造。辖区内沟、河、塘清淤清障。
市开发区管委会
辖区小街巷、居住区排水管清淤、沟通。阜颍河、华桥沟清淤清障,辖区内沟、河、塘清淤疏浚。
市市容局
1.督促相关单位改造大戏院门口厕所、北京路(老红军干休所对面)厕所,防止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造成堵塞管道。
2.督促开发商及相关单位,防止向排水管道直接排放泥浆。
3.督促交警、移动、电信、国帧等管线单位,其对从排水检查井中穿越的管线进行整改。
市重点工程管理局
汛前拆除东清河、中清河三清路桥两侧的施工围堰。
天筑集团
汛前拆除东清河上设置的人工节制闸。
环球集团
汛前拆除东城河郭家胡同桥两侧的施工围堰。
临沂商贸城
拆除在济河上设置的围堰,桥下清淤清障。
阜阳易景置业有限公司
汛前拆除二道河橡胶坝、汛后改造;负责小区范围内二道河及阜王路桥上游漂浮物的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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