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阜阳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阜阳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颍州、颍泉、颍东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阜阳城区市容环卫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督查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依据《城市容貌标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阜阳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阜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阜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阜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五城同创”的要求,以推进重心下移为重点,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动员,全民动手,为阜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考评对象
1.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
2.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市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
三、考评内容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管行政执法,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和任务落实情况,投诉曝光和社会的评价等。
四、考评范围
东至阜六高速公路出入口、西至七渔河、南至阜南路十二里庙桥北市政管养路段标牌、北至界首路与阜太路交叉路口的范围内。其中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督查考评范围为阜城规划区。
五、考评方式
(一)对不同的考评对象进行分类考评:
第一类是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
第二类是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市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
其中,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支队不再参与阜政办〔2010〕71号文件所规定的考评。
(二)采取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1.市市容管理局组织实施日常督查,考评每月进行1次。
2.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市民代表、新闻记者等,进行社会考评,一年2次。
3.执法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考评一年2次。
4.每月1次会议点评。点评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被考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对日常考评过程中拍摄的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月点评材料。每月点评会,公布考评成绩、排出名次;分析点评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当月的考评和得分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考评组织
市市容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的督查考评工作。
各区和有关单位应建立自己的考评组织,加强责任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自身考评。
七、计分方法
(一)分值及基础分。三区和市开发区满分为300分,基础分为250分;市直单位满分为200分,基础分为170分。
(二)加分内容及方法。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难点、顽症问题,城市管理工作有创新、有亮点,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等方面被市领导认可和社会公认的,每次加2分;凡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奖励1分。奖励分数在月评总成绩中累计加入,最高奖励分值月累加不超过5分。
(三)扣分方法。根据考评标准扣分,每个项目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所得分数为该单位实际得分。
(四)考评的样本点和规模。同类单位分类别抽取相同的样本点和规模进行考评。
各单位日常考评的平均分,为月考评得分,六个月的平均分为半年得分,全年平均分为年终实际目标得分。
八、保证金
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保证金各50万元,市开发区管委会保证金30万元;市环卫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园林管理监察支队、市建筑渣土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保证金1.5万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1万元,中层相关负责人每人5000元。达到基础分的保证金,继续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扣除保证金的,应将下一年的保证金于次年的2月底前一次性补足交齐。
九、奖励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出资、达不到基础分扣除的保证金、业务经费组成。市政府设立的城管行政执法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0万元。
十、奖惩兑现
(一)月度奖惩。每月考评,各区与市直单位分类进行。在月点评会上,对每类排序第一名的给予通报表扬,排序最后一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排序第一名的授予流动红旗单位称号;连续两次排位最后一名的给予黄牌警告,分管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连续三次排位第一名的在新闻媒体设立专栏表扬;连续三次排位最后一名的区主要负责人、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表态发言。
(二)半年奖惩。各区半年度考评分值每超过基础分1分,奖励2500元;达不到基础分,每少得1分,从保证金中扣除2500元。各单位半年度考评分值每超过基础分1分,奖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80元、中层相关负责人每人60元;达不到基础分,每少得1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单位主要负责人100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80元、中层相关负责人每人60元。
(三)年终表彰。年终总评,第一类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最后一名的不得参与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评先评优;第二类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分别奖励单位2万元、1.5万元、1万元,最后一名的单位不得参与各种类型的评先评优。
年终考评结果与各区城管工作年度政府目标分挂钩。城管工作年度政府目标分值为5分。把各区年度考评结果进行换算后扣除城管工作年度政府目标分。年度基础分达到250分及以上的不扣政府目标分。少于250分,少得1分扣除政府目标分0.05分,扣完为止。
年终考评结果与各区城管经费挂钩。市政府对三区、市开发区划拨城管和市容环卫业务经费与考评结果挂钩,少于基础分,每少得1分就少拨1个百分点的经费。
年终考评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人事组织部门,作为对被考评单位负责人使用的重要依据。
十一、其他
(一)考评标准由考评领导小组制定,另行印发。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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