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文号:铜政〔2009〕30号
颁布日期:2009-05-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政〔2009〕30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十日

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社区综合整治步伐,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全面提升铜陵城市形象,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铜陵、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从解决社区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的生活环境问题入手,着力推进社区综合整治,促进社区长效管理和文明创建,逐步将社区建成房屋住居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序、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家园。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79个城市社区中,除已整治社区、拟改造或正在改造的危旧平房区、新建小区外,计划用3年时间对其它56个社区实施综合整治(具体见附表),全面完成城市社区综合整治任务。

三、整治原则

(一)先急后缓,由近及远。对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亟需整治的社区先行整治,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分步推进其它社区的整治。

(二)相对集中,连片整治。结合各社区实际,统筹规划、体现特点、突出效果,对于相邻社区予以集中连片整治。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社区整治实行市、区两级管理体制,强化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施工、统筹协调等主体责任,市、区联动,责任到位。

(四)物业管理,同步跟进。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实施社区整治的同时,选定物业服务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全程参与社区整治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对小区内各类违章搭建、破墙开门、侵占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拆违堵门,还原场地和设施;同时对小区内的马路市场、流动摊点进行清理,净化小区环境。

(二)对小区内支次道路进行整修和硬化,整修人行道板、侧石,合理增设小区挡土墙及台阶的安全防护设施;疏通或改造排水排污管道,确保管网畅通。

(三)整治范围内(不含硬化部分)按规定全面恢复或增补绿地,栽种乔灌木;对小区亮化设施进行修缮,确保灯饰完好率100%。

(四)对房屋落水管、楼道扶手等构件进行修缮更新;沿街或主干道住宅楼外墙全部粉饰,整理、粉刷住宅围墙和楼梯间墙,清除小区内“牛皮癣”。

(五)在满足消防要求的情况下,合理封闭小区,小区出入口增设或恢复门岗值班室;原则上按小区建筑面积3‰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合理配置社区服务、文化活动用房、健身器材、宣传栏、安全监控设施;在小区主干道和宅间道配置垃圾箱。

(六)对小区自行车库等公建配套设施进行修缮更新;合理增辟、硬化停车位,缓解小区停车矛盾。

(七)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五、实施步骤

按照社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每年度社区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月—5月):市住房城建委会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编制整治工作计划,市建投公司安排整治资金。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整治项目计划,拟定工程设计方案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委审定;开展工程招投标、委托监理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1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据经批准的方案,开展宣传发动、拆除违章搭建、清理配套设施、督促中标单位组织施工;市住房城建委组织审查工程形象进度;市建投公司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支付比例拨付工程款,物业服务单位全程介入实施过程。

(三)验收阶段(12月):市住房城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治社区进行竣工验收;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工程决算,落实长效管理机制,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对整治社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工程决算审计。

六、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社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市社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住房城建委、市建投公司、市民政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社区整治相关工作。

(一)市住房城建委:负责组织拟定全市社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和年度综合整治计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方案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负责指导、监督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负责审查整治工程形象进度,对竣工工程组织验收;指导监督综合整治社区同步实施物业管理。

(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拟定本辖区整治项目计划、组织编制工程设计方案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经审定的工程设计方案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程招投标、违章搭建拆除、施工管理、工程决算等工作;负责筹措20%的整治资金(其中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筹措100%)和工程形象进度初审,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按期上报使用额度;筹建整治社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单位;对已整治过的社区出现“返潮”现象的,筹措资金进行拾遗补缺,并落实管理措施。

(三)市建投公司:负责融资80%的社区综合整治资金(市开发区管委会整治的社区除外),按照经审查的工程形象进度和支付比例拨付整治资金。

(四)市审计局:负责组织社区综合整治工程的决算审计。

(五)市行政执法局:指导、督促各区拆除违章搭建和综合整治社区的文明创建工作。

(六)市监察局:对各有关单位和各区政府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

(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依据职责,配合做好社区整治相关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社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涉及多个部门,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社区综合整治工作,认真对照职责,细化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扎实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社区综合整治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板报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特别是社区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形成社会各界主动配合、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资金筹措,强化监督管理。资金筹措是保证社区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社区综合整治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决算审计。整治资金(除市开发区外)由市、区两级按80%和20%比例筹措,其中市级整治资金由市建投公司负责筹措。2009年计划综合整治18个社区,安排综合整治资金5000万元。

(四)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按期完工。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合理制定工程计划,精心组织、强化协调、加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科学安排工期,加快推进,保证工程如期完成。市住房城建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督促检查,认真组织竣工验收。

(五)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指导督促纳入整治的社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积极推行切实有效的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1.铜陵市社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铜陵市2009年社区综合整治计划安排表

3.铜陵市2010年社区综合整治计划初步安排表

4.铜陵市2011年社区综合整治计划初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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