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企改办关于铜陵市2010年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0〕33号
颁布日期:2010-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企改办关于铜陵市2010年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10〕33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企改办《铜陵市2010年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铜陵市2010年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意见

市企改办

为深化企业改革改制,本着规范有序健康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现提出2010年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改彻底,彻底改”的总要求,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两个置换”,实现“两个退出”,形成改制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统一,与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统一,与招商引资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统一,与建立劣势企业退出通道统一。

二、主要目标

2010年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任务。同时,积极推动有关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改制。

三、工作重点

一是以“两个置换”为主要内容,加快中小企业改革改制,推动一般竞争性企业民营化。通过引入各类社会资本,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继续推动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是巩固企业改革改制成果。已批准的改革改制方案全部实施到位。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切实予以关注和考虑。

四、具体要求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改革改制,能改则改、应改则改,各部门要予以全力支持。

二要严格执行现行政策和规定。企业改革改制要依法合规,除特殊情况,我市现有改革改制政策执行到今年年底。

三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市企改办是代表市政府指导全市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领导机构。企业主管部门是企业改革改制的责任主体。

四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五、主要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从研究政策入手,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力度,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采取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班前班后等学习方法、分层次座谈讨论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对企业改制目的和意义的认识。

(二)加强指导,严格监督。加大对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

(三)注重协调,搞好服务。从实际出发,把握好改革改制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依法运作,规范透明,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手续。

(四)宣传政策,维护稳定。做好政策宣传,筹措改制资金,推进企业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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