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龙岩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龙政办〔2012〕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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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龙岩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政办〔2012〕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古蛟新区、永丰新区、龙雁新区、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龙岩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福建省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落实海西规划,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龙岩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开力度。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执行情况,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点公开古田等6个省级试点镇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肖等9个市级试点镇总体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五大战役”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五大战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工程进度每月在“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和相关部门网上公开。及时公布“三维对接项目”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卫生局、统计局、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财政性资金、社会公共资金、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公开经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和部门预算和决算。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有步骤地推进“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的统计以及相关数据的衔接等基础性工作,适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数和行政经费决算数等内容。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推动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透明。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文化与出版局、卫生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意见表达。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部门专网、闽西日报、龙岩电视台等渠道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强农惠农、便民生活、和谐平安及防灾减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推进行政审批程序化、公开化,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通过龙岩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屏和“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以及收费的公开,逐步实现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扩大审批结果公开范围,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学校、医院、计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学校方面,要重点公开招生信息和收费情况。医院方面,要重点公开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情况。其他单位,应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各行业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具体规定,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人口与计生委、电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大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相关信息,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等依法行政信息。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管执法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事故处置情况。加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等信息。及时公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相关监督检查情况。市公安局、环保局、农业局、建设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农业局、建设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畅通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全市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都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政府新闻办、文化与出版局、数字办、档案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要确定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有1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公务员考录和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司法局、人事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结全本市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等基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和管护,运用监察结果作为工作考核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文化与出版局、档案局、保密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5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备案。要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推动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办要适时组织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抽查,对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通报和问责,并将相关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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