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湾组团天德路南侧连城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湾组团天德路南侧连城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14〕365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漳湾组团天德路南侧连城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规〔2014〕24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湾组团天德路南侧连城路西侧地块(即编号为ZW-NCC-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二、ZW-NCC-01地块,总建设用地面积4.8327公顷,主导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中的住宅用地(R21),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退让地块东北侧互通口距离不小于30米。

此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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