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霞浦县溪南镇白露坑村牛胶岭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霞浦县溪南镇白露坑村牛胶岭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霞浦县溪南镇白露坑村牛胶岭自然村新农村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规〔2014〕21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霞浦县溪南镇白露坑村牛胶岭自然村新村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一、地块一(XN-BLK-NJLDK-01地块)

总用地面积317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170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不大于1.2,建筑密度数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

二、地块二(XN-BLK-NJLDK-02地块)

总用地面积934平方米,主导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

上述地块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定西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规定》等7件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