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和中考组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和中考组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厦府办〔2010〕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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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和中考组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0〕1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和中考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九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10年高考和中考
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2010年5月)
2010年高考和中考已经临近,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8日,中考时间为6月19日至21日。今年我市高考考生有15570人,安排在6个区的18个考点参加考试;中考考生有25146人,安排在6个区的68个考点参加考试。做好考试和招生工作,营造公平公正、安全和谐的考试和招生环境,不仅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为认真做好2010年的招生和考试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考试工作、关心考生的氛围,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组织管理工作意见:
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高考中考年复一年,年年都备受社会的高度关注,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办作为高考、中考的直接组织者,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好考试工作。一要加强考点的规范化建设,认真督促考点学校做好网上巡视系统和外语听力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对老化设备要及时更新,一定要确保考试期间网上巡视和外语听力测试系统的正常运行。二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包括职业道德、考试纪律、考务操作流程以及出现突发情况的处理,都要进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三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教育考生不要心存侥幸,不要轻信网络上的虚假宣传和有害信息,公安部门、信息管理部门要联手加强监控,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净化环境。一定要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违纪舞弊事件,特别是不发生群体性的、大面积的违纪舞弊事件。同时,要尽量预防考生无意识的违纪,考前多教育多提醒,特别是监考工作要做细,考前要进行严肃认真的提醒和检查。四要根据实际制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和预防暴风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各区招委会、教育局和招生办要加强对考前准备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部署、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始终是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红线和底线。一是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级领导对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招办主任负责的制度,逐级抓好责任的分解落实。要加强试卷保密室的规范化建设,确保监控设备、报警设备运转正常。要严格对命题、制卷、运输、保管、考试、评卷、核分等过程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要求,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公安、保密部门要全力配合,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二是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大考前和考试期间的巡查力度,切实增强校园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觉,加强校园周边治安隐患排查化解和治安巡逻工作,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考点的安全防范工作。考试期间公安、交警、无线电管理部门和招办要联合巡查,以震慑、防范和打击各种企图破坏考试正常秩序和利用无线通讯设备进行作弊的行为,确保考生安全,确保考试平安进行。要建立并落实有效的值班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三、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稳步实施招生改革,确保改革成功,是今年高招、中招的一项中心任务。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加强对考生的指导。今年我市中招首次进行平行志愿录取,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考生填报志愿难、博弈性大的问题,避免志愿扎堆引发矛盾。要保证改革顺利进行,一是教育部门和招生办要深入分析研究,制订应急预案,确保中招录取工作的平稳、顺利,确保考生入学机会公平,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编印宣传材料,重点围绕实施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办法等内容,科学、系统、全面地进行宣传,让老师明白、考生明白、家长明白,也让社会明白和理解。三是要加强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和指导工作,努力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营造宽松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把做好填报志愿工作上升到维护安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规范招生行为,杜绝无序竞争。
四、严格政策,确保公正
要加强对高招、中招享受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如保送生、破格录取等)考生资格的审核、确认和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公安局、民政局、侨办、台办、民宗局、教育局和有关中学都承担着为考生出具相关证明的职责,要严格审验考生和家长的身份和照顾项目,把好审验关。市、区招办和监察部门要认真复核考生证明材料和照顾项目,把好复核关。要按规定做好市、区、校三级公示,一定要确保照顾政策公平公正地执行。
五、通力协作,做好保障
高考、中考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希望各部门一如既往,继续协同配合,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调课安排,并主动提供本辖区考点的设置情况和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给有关职能部门。公安部门要科学安排警力,加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加强考点治安管理,做好试卷保卫和押运,组织路面交通疏导,为“高考专车”、“中考专车”提供帮助,做好听力考试时段(6月8日下午2:45-3:30高考英语听力考试、6月20日下午2:45-3:30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控制交通噪音等工作。保密部门要加强对试卷保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环保部门要按时发布高考、中考噪音管理通告。城管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噪音和生活噪音的监控和执法力度。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电业、水务部门要做好各考点管网线路的检查维护,考试期间和评卷、招生录取期间要确保考点和招办的供水供电。无线电管理部门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对无线电信号的监管,采取措施干扰、阻断异常信号。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考中考的巡视督察。交通部门在高考中考期间要适当增加公交班次,为考生赶考提供方便。气象部门要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气象预报,为各考点和考生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准备提供有效依据。招生办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正面引导,更好地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诚信考试的宣传,多为考生提供服务性信息。
附件:2010年高考和中考有关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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