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6-08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临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陇西县机关事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临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陇西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及时了解各县区、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甘管局发[2011]3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各县区、各单位半年或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结、计划;
(二)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情况;
(三)制定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重要规章制度;
(四)开展的重大节能改造项目;
(五)各级公共机构在节能方面的先进经验;
(六)印发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简讯(报)等材料;
(七)其他重大活动的相关材料。
二、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信息报送工作,报送的各类信息要主题突出、简明扼要,便于分类使用。对于报送的信息,我们将有选择地向《甘肃机关事务》杂志和《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简报》推荐。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报送,确保实效。半年和年度总结、计划应分别于当年7月5日、次年1月5日之前报送;召开的重要会议及培训情况应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报送;出台的公共机构节能重要规章制度、重大节能改造项目情况应在出台和完成后10日内报送,其中规章制度应附原文,节能改造项目应附合同文件;其他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送。
(三)各类纸质材料报送至定西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窦彩霞
联系电话:8219578
传真:8217143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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